卫生部关于医药卫生科技工作贯彻“八字方针”的意见民商法
一、全国医药卫生科技战线自去年全国科学大会以来,主要抓了五件大事:
(一)召开了全国医药卫生科学大会。总结了建国二十八年来医药卫生科技战线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奖励了一批先进典型和优秀科技成果,制订了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的八年规划,提出了我国医学科技工作总的战略目标和设想,确定了八年内要抓重要学科领域,抓关键技术,抓薄弱环节的原则。从一年多来的实践看,这个规划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是对的。
(二)对各类医药卫生科研机构进行了整顿。调整和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充实了业务领导干部,恢复、建立了一批科研机构。一些科研单位改善了设备,涌现了一些新成果和好的苗头。全国建立了医学科学委员会,各地研究单位普遍建立了学术委员会。对二十四个部管的重大科研课题实行了合同制,签定了协议书,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进行了经济核算的试点。
(三)抓了科技队伍的建设。为一些老中西医专家配备了助手和研究生。一九七八、七九两年全国招收近两千名医学研究生。各级科研单位还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提高科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外语水平。同时有计划地通过世界卫生组织途径选派科研、医疗、教学骨干出国进修、考察。大部分地区都恢复了科技人员的职称,建立了考核、晋升和奖励制度,提升了一批正副研究员(正副教授)和助理研究员(主治医、讲师)。科技人员的六分之五业务时间基本上得到了保证。
(四)开展了对外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去年十月卫生部同世界卫生组织签订了卫生技术合作备忘录,扩大了合作领域,增进了学术交流。我国同法、西德、英、美等国签订的双边科技协定中都包括有卫生科技项目,今年卫生部又同美国卫生、教育、福利部签订了医药卫生科技议定书。通过国际交往,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吸取国外先进医学科技成就,促进我国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的发展。
(五)各地认真落实了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长期被林彪、“四人帮”搞乱的是非,得到了澄清;他们制造的假案、冤案、错案,得到了平反和昭雪,调动了广大干部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等各项政策正在逐步深入贯彻。
二、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认真地分析了科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科研机构不健全,布局不合理。
全国医药卫生科研机构分为独立研究机构与附设研究机构两类。独立研究所有二百个,主要问题是机构不健全,力量分散,形不成拳头,配不成套。如二十九个省、市、区的一百七十四个研究所,五十人以下的一百零六个,占全国独立研究所的百分之五十三。地县两级有四十九个研究所,而五十人以下的就占四十五个。有的研究所甚至只有三至五人,力量单薄,虚有其名。部直研究机构存在着班子不健全、分工不清、任务不明、机构臃肿等问题。研究机构学科布局不合理,临床、预防、药物等应用研究所占百分之八十以上,而基础医学只有一个研究所,中间生产试制研究极为薄弱。
附设研究机构当前的问题,根据十个省、市五十一个研究所、一百八十八个研究室的情况调查,绝大部分研究机构无固定科技人员编制,兼职多,经费少,医、教、研矛盾大,开展研究工作困难较大。
(二)科技队伍数量少、水平低、年龄大、比例失调。
目前全国专职医药卫生科技人员约一万七千人,连同高等医药院校从事科研的教师,共约二万六千人,占全国卫生队伍一百三十二万人的百分之一点九七,占全国总人口的十万分之三。
我国医药卫生科技人员数量少,水平低,学术领导人极为缺乏。如中国医学科学院正副研究员二百零八人,平均每个研究室只有正副研究员一点七人,平均每五个课题有一个正副研究员担任学术领导人。中医研究院有正副研究员二十五人,平均每个研究室只有零点八人。其他省、市、自治区则更为缺乏,而且大部分年老体弱,有的长期不直接参加科研工作。中年科技骨干,一般任务重,家务忙,学习时间少,技术水平与现代化要求也很不适应。
研究实习员中文化大革命期间毕业的大学生比例大,基础差。如中医研究院这类大学生占研究实习员的百分之七十七点九,中国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占百分之五十点五。他们专业知识差,文化水平低,很多人难以独立工作。
科技队伍年龄大已成为当前我国科学上的“危机”。目前一般情况是:教授、研究员七十岁,副教授、副研究员六十岁,助理研究员五十岁,而研究实习员大多数为三十五至四十岁。如我国参加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咨询团的七十七名专家,平均年龄为六十岁。以国外公认的科学最佳年龄三十至四十岁,平均为三十五岁来比较,瞻前顾后,“四人帮”害了三代人。
科技队伍比例失调。研究所的非科技人员比例大,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需要的科技人员进不来,不需要的出不去。研究人员与技术员的比例失调,一般都不到一比一,有的研究所为一比零点四六。由于技术员少,大部分常规操作和事务工作都要研究人员自己动手干。正副研究员与助理研究员的比例失调,有的研究所,两者比例为一比八点九至十一点八,很不利于中年科技骨干的培养和提高。
(三)科研计划管理工作薄弱。
长期以来,科研计划管理不统一,多头分散,计划管理与人、财、物管理脱节。由于多头布置任务,层层加码,造成课题多,分散重复,部分课题不能按计划进行,年长日久变成了所谓“胡子项目”。
一些科研单位不抓经济管理,不讲经济效果,吃“大锅饭”现象严重。
(四)科研经济比例失调,仪器设备管理不善。
医药卫生科研经费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不是随着事业发展逐年加大,反而出现了下降的趋势,如一九六五年科研费占卫生事业费的百分之四点三三,到一九七八年下降到百分之二点九一。高等医药院校和医疗机构附设的研究所室的科研费则更是没有保证,主要靠科研三项补助费过日子。
科研设备长期不能更新,缺乏现代化的实验手段,多数相当于五十年代的水平。大型仪器奇缺,常规仪器也是量少质差,陈旧不配套。由于缺乏实验手段,有些科研项目不能开展,不能深入。
设备条件差,管理也存在问题。管理人员缺乏知识,不了解行情,订货和使用往往脱节。在管理上,存在“小而全”和“割据”思想,不愿共用,造成有的仪器“吃不饱”,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有的基建跟不上,仪器运到,无房屋,长期不能开箱安装。管理制度不严,有的单位家底不清,仪器积压浪费。实验动物和化学试剂数量、品种少,管理差,不适应需要。实验动物纯种不纯,测试仪器不合标准,缺乏审、检制度,直接影响了科研质量。医学情报工作和医学图书管理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五)科研成果管理缺乏规章制度,推广缓慢。
成果管理工作缺乏规章制度、评定标准和严格的鉴定程序,成果的技术资料残缺不全,数据不足。
由于科研与生产脱节,渠道不通,缺少经费,原材料无计划指标或没有对口工厂等原因,使科研成果迟迟不能投入生产、推广使用,长期积压。
三、根据我国医药卫生科技工作基础差、底子薄、任务重、问题多的现状,对三年调整时期贯彻“八字方针”的设想是:普遍整顿,全面提高,重点建设。着重打好两个基础:一是整顿建设好科技队伍;二是改革科研管理。总的要求是:调整和整顿好科研机构,建立正常的科研秩序,恢复和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大力加强科技队伍的建设,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改进科技组织管理,有步骤地进行改革。经过三年调整,争取出一批有高水平的人才和优秀成果,为下一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使医药卫生科技工作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实现四个现代化服务。
(一)搞好科研机构整顿。
医药卫生部门的各级领导,要提高对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研究重要性的认识。医药卫生科技工作是提高防治疾病的手段,提高医疗水平的关键,必须走在防治疾病的前面。为了提高医药卫生的质量,更有效地保障人民健康,迫切需要加快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的步伐,加强医学科学研究工作,抓紧科研机构的整顿。
1.整顿医药卫生科研机构的关键是建立一个在政治上、业务上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党委要充分发挥专家进行科技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所长分工负责制,改变那种党政不分,所长有职无权的状况。要使所长有职、有权、有责,使他们真正成为全所科研的指挥员。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研究科技政策和计划,审查科研项目,评价科技成果和人才。
2.要逐步扩大研究所的自主权,实行试点。扩大研究所的权力,充分发挥所长、学术委员会、研究室主任的权力,适当扩大研究所在干部调动、晋级、任免上的权力,适当扩大在经费、仪器、物资等调配方面的权力。要尊重研究所、室在人员安排、使用方面的权力,不要把非业务需要的科技人员和行政人员强行分配给研究所。
3.各类研究室是最基层的研究单位,直接关系到科研水平的提高和出成果、出人才。因此,要下大力整顿好研究室。当前,要抓紧搞好以定方向任务为中心的“五定”。整顿好研究室的基本要求和标准是:研究室要有明确的方向任务,有真才实学的学术领导人,有一定数量的技术骨干和技术员,形成一个具有研究能力的班子。同时,还要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基础和必要设备。
4.要建立一套研究实验的规矩。如建立实验数据登记,仪器操作规程,成果鉴定,技术档案,实验室管理等制度,要加强科学管理,严格执行,严格检查。
要加强科技人员的基本功训练,严格科研设计,科学实验,写实验报告,应用计算机的知识技能,使用、维护好仪器等要求。
5.要充实加强一批重点研究所。各省、市、自治区要列出一批有一定工作基础、方向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整齐的研究所名单,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优先给予支持,使之逐渐成为本地区或全国的骨干所。
6.三年调整期间原则上不新建独立的研究所,确有必要新建的,要经主管单位申请,分级报审。对那些方向任务不明确,人员在五十人以下,缺乏科技骨干,设备条件差,长期不出成果的研究所,通过整顿,有的要明确方向任务,进行充实和加强;有的要合并;有的应该改为研究室或撤销。机构重复、布局不合理的也应调整。
省、市、自治区没有建立医学科学院的,不要再建了。
7.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医研究院要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使之成为全国医药卫生科学研究的指导中心。他们的任务应该是以担负科研的提高和重大的应用医学研究为主。中国医学科学院主要承担现代医学和基础理论、新兴学科方面的研究;中医研究院主要承担继承发扬祖国医学遗产、整理老中医的学术经验和中西医结合的研究。两院都应该在中西医结合的工作中做出各自的贡献。
要调整全国医学科学委员会,建立短小精干的专题组。
8.高等医药院校是医药卫生科技的重要方面军,它既是医学教育中心,又是科研中心,要充分发挥科研与教育相辅相成的作用。根据《高教六十条》规定,教师的科研时间,一般可占全校教师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三十左右,高等医药院校要根据原有基础和特点,积极承担国家重点项目,建立和充实研究所室,并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医药院校附设的研究所、室要设一定数量的专职科研编制。
9.生物制品研究所既是生产单位,又是研究单位,他们是预防医学研究方面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
(二)加快科技队伍的建设。
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高质量、高水平的科技队伍,是实现医学科学现代化的关键。
1.要尽快改变我国医药卫生科技队伍青黄不接的严重局面。采取“三抢”(抢老专家的经验;抢中年骨干的提高时间;抢青年人的培养教育)措施。
老中西医专家是我国人民的宝贵财富,他们多是年老体弱,要给他们配备得力助手,抓紧时间总结他们的学术经验。对那些精力充沛,有活动能力的老专家,要他们充分发挥在科研第一线的作用,主要搞好科研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他们讲学、到其它单位当技术顾问或“客座”。对确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中年科技人员也可采取同样办法,以利于学术交流。
中年科技人员是科研工作的骨干,我们要把着眼点放在这批人身上,为他们“抢”时间,保证他们有充足时间搞业务。给他们创造更多的进修提高的机会。每年选派一百二十至一百五十人到国外进修、考察,使他们有较多机会参加国内外的学术活动。从而使他们能够尽快地得到培养提高,担负起指导本学科研究工作、指导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工作的任务,发挥承上启下作用。各级领导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青年科技人员是科技战线的未来。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影响了我们三代人,特别表现在青年人身上更为严重。文化大革命中毕业的大学生,不少人文化水平还不够中学程度,更缺乏搞科研的能力,各单位要抓紧安排,采取措施,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和基础知识,在实践中培训科研能力,使他们能更好地接班。
2.要不断充实壮大科技队伍,培养新生力量。高等医药院校是科技队伍的重要来源,从一九八二年起,每年从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一千名,充实到医学科研机构。
中国医学科学院和重点医药院校要采取文化大革命前办专业班的办法,举办各种基础医学学科专业班,如病毒、病理、药理、毒理、生化等,争取明年开办,或在医学院校办基础医学班。力争从一九八二年起,每年有三百至五百名毕业生充实到基础医学和新兴学科研究单位。
研究生是科研队伍的重要来源,要大力加强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办好八年制的中国首都医科大学,培养一批水平较高的科研人员。
建议教育部、国家计委列入计划,每年从综合大学分配一定数量的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生物化学、电子、数学等专业的毕业生到医学科研机构。
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快技术员的培养。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医研究院、高等医学院校以及生物制品研究所等单位根据科研、教学需要举办技术员培训班。省、市、自治区有条件的中等医药卫生专科学校要设立科研技术员专业班,为医学科研单位培养技术员。通过培训,充实科研单位,使研究人员与技术员比例逐步达到一比一至二。
3.要建立健全考核晋升制度,通过考核选拔人才。对那些经过培训仍不适于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到其它岗位,做到人尽其才。
4.加强科技组织管理干部的培养。科技组织管理干部是科技队伍的一个组成部分。科学研究的组织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科研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目前,我国医药卫生科研机构领导干部和组织管理人员的科学管理水平,同科学的发展很不适应。要重视和关心科技组织管理干部的培养、提高,科技组织管理人员可根据本人条件,给予相应的科技职称。为了提高省、市、自治区卫生局科研处、医药院校及研究院所的科管人员科研管理工作水平,要举办科管人员训练班或讲习班,一九八0年在天津试办一期讲习班,一九八一年在上海举办一期。
总之,经过三年调整,采取办专业班,从医药院校培养和分配毕业生、研究生、技术员等多种途径,使医药卫生科技队伍在数量上、水平上都要向前提高一大步,现有助理研究员要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提高到副研究员或副研究员以上水平,改变科技人员比例失调的状况,使之达到合理的比例。到一九八五年,专业科技人员发展到四至五万人。
(三)搞好科研计划管理,实行“同行审议”、“签订合同”制度。
科研计划管理要按照科学规律、经济规律办事,对计划项目要实行“专题管理,分级负责,同行评议,签订合同”。其中核心是“同行评议”和“签订合同”。研究所审定研究计划,评价科研成果,考核科技人员,要组织专家进行同行评议,实行合同制度,明确技术责任和经济责任。科研项目分国家科委、部、省三级管理。卫生部下达重点科研项目,应该是起点高、赶超世界先进水平、防病治病的关键技术问题,以及短期能出成果的项目,每年新下达三十个左右重大科研合同题,一般周期为一至三年,不超过三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的周期,不超过五年。对执行合同好、出成果的,要按成果给予奖励;无特殊原因超过合同期限,研究无大进展的要撤销合同,取消支持。其它如成果推广、成果中间放大、协作项目等也都应签订相应的合同。
对现有研究课题,要进行一次清理调整,要有上有下。增加一些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合并一些重复的项目;推迟一些因基建、经费、设备等不落实的项目。对于那些没有学术负责人或研究骨干,严重重复,长期水平上不去,又缺乏必要的研究条件的“胡子”课题,要坚决调整下来。凡属新开课题要经过开题论证,要经学术委员会审议,按分级管理办法,逐级上报审批。要调整基础理论、应用研究、发展研究的比例。
(四)实行经济管理,搞经济核算。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学研究是一种创造性劳动。科研机构的管理必须按照科学规律及经济规律的特点进行改革。要扩大科研事业费的比重,扩大科研事业费中的科研业务费的比重。在目前国家经济暂时困难的情况下,尽可能适当地提高独立研究院、所的科研经费。对高等医药院校的附设研究所、室给予一些装备费和科研经费。
要增收节支,减少浪费。评价科研工作时,要讲技术效果,讲在防病治病中的应用效果,同时讲经济效果。要在完成科研任务、提高科研水平的前提下,争取以最低的消耗取得最大的效果。要抓好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实行经济核算的试点。中医研究院以及省、市、自治区的科研单位,也可搞试点,并注意总结经验。
各级研究机构要开展清仓核资,节约挖潜,充分利用现有仪器设备,真正做到物尽其用。要广开财源,开辟增收创汇渠道,建立合理收费制度。要建立奖惩办法,对完成任务好、成果多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完成任务差,造成重大浪费的要追究经济责任。
(五)管好、用好科研成果。
要建立健全科研成果的管理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鉴定办法,把好成果鉴定关。在成果鉴定时要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充分发挥医学科学委员会和专题组的作用,邀请他们参加部级成果鉴定,进行“同行评议”。为了奖励优秀的成果,卫生部每年设部级奖十个。
要加强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要落实,要有人管,经费和材料要给予保证。中国医学科学院和中医研究院以及有条件的省、市、自治区研究单位可办中间产品实验厂或车间,采取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办法,新产品试制成功经鉴定后,可进行小批量生产,所得收入三年内不上交、不纳税。
(六)仪器设备重点装备,合理使用。
科研仪器设备主要靠自力更生,自行研制和生产。要改善管理和分配的办法,对承担重点课题或完成任务好、出成果多的单位,实行“重点择优”配备。大型仪器实行专管共用。三年内,要有计划地装备一批现代化的研究室。要加强维修,清理库存,修旧利废,发挥现有仪器设备的作用。
要加强情报、图书、仪器、后勤等服务工作。建议省、市、自治区及大的医药卫生科研单位建立中心实验室或仪器服务中心。北京、上海分别建立实验动物中心、生化试剂生产中心和测试中心。
(七)积极开展对外科技合作,搞好国内外学术交流。
在医学科学的宝库中,各个国家和民族都有自己的贡献,相互之间进行交流合作有助于借鉴和创新。我们要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贯彻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充分利用国际上最新科技成就和组织管理经验,很好地学习、消化、吸收,为我国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现代化建设服务。要充分利用世界卫生组织和双边合作关系为我国培养一些科技骨干、提供科技情报资料和一些仪器设备。要认真落实我部同世界卫生组织签订的卫生技术合作备忘录及其实施计划。双边的卫生技术协定必须抓紧落实实施。
加强出国进修、考察的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办法。对外科技活动要讲求实效,今后派出考察要以专业考察为主,考察项目避免重复,人数和考察国家都不宜多。
(八)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应把科技工作列入自己的议事日程,一年研究几次,检查几次,并创造各种条件,保证科技工作的顺利发展。科研机构的党委主要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和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实现,保证出成果出人才的中心任务的完成。
要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各项政策,关心科技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在可能情况下,切实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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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卫生部规定的针灸收费标准是什么)
1.国家卫生部规定的针灸收费标准是什么医院的收费标准并不是国家统一标准的,而是由各地(如上海市、南京市)物价部门制定的。药品的价格也是各地的招标价格。 抗生素如果用高档的,一天九百多是可能的。不知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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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医院次序的法律法规(卫生部公安部维护医疗秩序通告)
1.卫生部 公安部维护医疗秩序通告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通 告卫通〔2012〕7号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为有效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保证各项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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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搞好三分之一左右县的卫生事业整顿建设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搞好三分之一左右县的卫生事业整顿建设的意见根据国家财力物力的现有条件,集中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整顿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一九七九年起到一九八五年,先抓好三分之一左右县的卫生事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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