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异议诉讼判决的效力其他

网上律师咨询 2023-08-28 15:57

一旦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破产债权异议诉讼案件作出生效判决,有争议的债权即尘埃落定,由“未决债权”变成“确定债权”。债权异议诉讼的判决结果,要么有争议的债权得到人民法院的确认或部分确认,要么是人民法院予以否认。债权异议诉讼判决的效力如何这是破产债权异议诉讼的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我国《企业破产法》对此也没有明确,存在着立法漏洞,须通过今后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1、破产债权异议诉讼判决对债权人的效力

破产债权异议诉讼判决生效后,首先对参与诉讼的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受该判决的约束。如受到异议的债权人获得胜诉。其债权人地位得以确定,该债权人理所当然地享有法律赋予债权人的应有权利,包括向管理人申请按判决确认的债权额更正债权表中的错误记载,参加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受偿或者受领管理人预提存的分配额等。如受到异议的债权人败诉,其债权按异议方主张的债权额确定,甚至丧失债权人地位。如受到异议的债权被否认的,管理人为该争议债权预提存的分配额,应在其他债权人之间进行分配。破产债权异议诉讼判决生效后,不但对参与诉讼的债权人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对其他全体债权人同样发生法律效力,受该判决的约束。因为破产债权异议诉讼的胜诉方有权申请按人民法院判决结果更正债权表,该债权表对全体债权人具有与生效判决一样的效力。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将产生混乱。

2、破产债权异议诉讼判决对债务人的效力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债权异议诉讼制度的立法设计,无论何种类型的破产债权异议诉讼,债务人都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要么作为原告,要么作为被告或者共同被告。既然债务人自身就作为诉讼当事人,其当然应受异议诉讼的判决约束。如果有争议的债权得到人民法院的判决确认,其应承认该债权人的地位;如果该争议债权只得到人民法院的部分确认或者没有得到确认,则无论是在重整、和解还是破产清算程序均可依法减免或免除其债务负担。

3、破产债权异议诉讼判决对管理人的效力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58条规定,管理人是不能直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或者作为被告应诉,即不是破产债权异议诉讼的诉讼当事人。虽然管理人不是破产债权异议诉讼的诉讼当事人,但是破产债权异议诉讼的判决的效力同样及于管理人。因为破产债权异议诉讼的判决生效后,有争议的债权由“未决债权”变成“确定债权”,胜诉方有权申请按人民法院判决结果要求管理人更正债权表的记载,管理人应无条件地接受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胜诉方的请求。

如果您作为一个债权人或者是债务人,甚至是管理人,都要好好看一下这方面的内容了。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律聊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延伸阅读
  • 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身份提出异议时要如何处理

    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身份提出异议时要如何处理但实践中有可能对破产管理人产生异议,这个时候允许重新选择。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的选择(一)《企业破产法》第26条规定,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决定继

  • 浅议破产案件中劳动争议的处理

    企业破产案件中,职工劳动债权是清算的主要内容,依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对职工劳动债权的清算无需职工逐一申报,清算组可依据破产企业的帐务记载和劳动保险机构的欠费证明直接予以审核认定。但在清算中同时存在着大量

  • 破产保护债权人是如何体现的

    一、企业破产过程中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表现破产立法的首要宗旨是平等地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然而实践中,一旦企业破产,其债权人往往处于被动不利的境地,这种债权人权益被侵犯的主要表现有:(一)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