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文物罪走私罪

大连在线 2023-01-31 13:16

走私文物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入国(边)境的行为。

量刑标准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不满三件,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不满九件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不满三件,且具有造成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情节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文物严重毁损、无法追回等情形的。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 

(2)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

(3)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4)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5)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的;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