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长春律师在线 2023-02-14 18:04

容留他人吸毒罪(刑法第354条),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354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依照《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过本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

立案标准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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