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何核实刑事案件
检察院对于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何核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涉嫌违法的事实,可以对过多种方式核实,如讯问、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办案人员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五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发现违法情形的,依法提出抗诉、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
人民检察院对于涉嫌违法的事实,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一)讯问、询问犯罪嫌疑人;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
(三)询问办案人员;
(四)询问在场人员或者其他可能知情的人员;
(五)听取申诉人或者控告人的意见;
(六)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
(七)调取、查询、复制相关登记表册、法律文书、体检记录及案卷材料等;
(八)调取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及相关录音、录像或其他视听资料;
(九)进行伤情、病情检查或者鉴定;
(十)其他调查核实方式。
人民检察院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不得限制被调查对象的人身、财产权利。
刑事诉讼立案材料怎样处理
公诉案件,只要到公安部门报案,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终结后,由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下来,然后依法处理,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诿。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这里“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措施。
2、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第1款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
亲女儿成年且自愿的情况下每天和亲女儿做爱违法吗
在亲女儿成年且自愿的情况下,每天与其发生性关系是否违法,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规定。成年与自愿的关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强奸罪主要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女司机深夜跟导航走 竟高速逆行
10月14日23时许,黑龙江高速交警哈牡大队指挥室接到群众举报:哈牡高速牡丹江至哈尔滨方向,有一辆车逆向行驶。当时正值雨夜,天黑路滑,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情形非常危险!接警后,勤务一中队民警王潇、辅警冯
-
男女双方喝酒后发生关系算违法吗
由于喝酒是正常的社交活动,共同饮酒人之间一般不会必然地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如果共同饮酒的行为可能使他人发生特定的危险,而其他共同饮酒人未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到安全保障义务或具有其他过错,就有可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继父留600万遗产 继女起诉获137万08-16
- 66岁老头与情人发生关系后猝死!家属起诉情人索赔55万08-15
- 女儿非要跟我发生关系怎么办08-12
- 和亲女儿做爱犯法吗?08-12
- 亲女儿成年且自愿的情况下每天和亲女儿做爱违法吗08-12
- 13岁和姐姐发生了关系,该怎么办?08-12
- 婚礼后同居近一年无夫妻之实,新郎起诉返还财产称新娘“不让碰”,女方被判返还18万元彩礼08-11
- 男子修行10年还俗 向女儿要赡养费08-10
- "婚内强奸案"将开庭 男方姐姐发声08-10
- 坐月子被逼发生关系 女子打死丈夫08-10
- 男子殴打妻子发生关系被告强奸08-10
- 男子转嫖娼对象138万原配追讨败诉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