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关系转让与第三人代履行的区别其他

萧山律师事务所地址 2023-07-31 09:36

一、第三人代履行

 二、债权债务关系转让

 三、二者区别

  上述两个例子的结果大相迳庭的原因在于,第二个例子多了一层债权债务关系转让,致使付款义务人主体发生变动。第三人代履行与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具体区别如下:

  第一,生效条件不同。债务转移时,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并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债务转移不生效。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或债务人达成代替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转让债务。即使在第三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但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也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

  第二,债务人与第三人在新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是债务的全部转让则第三人将完全代替债务人的地位,债务人将退出该合同关系,原合同关系将消灭。但在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的债务人,并非合同当事人。

  第三,债务人与第三人承担的责任不同。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已经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如果其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请求第三人履行义务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第三人已完全代替债务人,那么债权人便不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时,当第三人不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仍由债务人承担债不履行的民事责任,债权人不能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

  来源:网络

延伸阅读
  • 债务纠纷离婚方是否负责

    一、债务纠纷离婚方是否负责,不一定。比如男方有债务纠纷,女方提出离婚后是否需要负责偿百还,还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男方的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就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案件法律适用

    发布部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沪高法执[2005]9号为进一步规范夫妻个人债务及共同债务的执行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什么是债权和债务,他们之间有哪些区别

    一、什么是债权和债务,他们之间有哪些区别,根据我们国家民法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的一个关系,债权就是有享有权利的这个债权人,而债务就属于负有义务的。我们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