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法律法规2017(计划生育新政策2017有哪些规定)其他

深圳律师网 2023-04-21 13:26

1.计划生育新政策2017有哪些规定

计划生育政策一直是我国十分重视的政策,近年来我国实行了二胎政策,政策推出后也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计划生育新政策2017有什么变化呢?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对社会及有利也有弊,在看待这个问题上需要大家综合考虑。

下面就为您解答。 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全面二孩政策何时实施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计划生育政策,我国的相关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此外,每个省级行政地区还有相应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需要全面落实二孩政策,需要将以上的法律修订方可。

所以,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至于具体的实施措施,地方人大将对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对二孩的政策的执行进行细化规定。 全面放开二孩后,也要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后出生的“二孩”才是合法的。

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想要二孩,可要算好时间。 二孩政策不等于二胎政策 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以北京为例: 1、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24日举行,当天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根据草案,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2、草案规定,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另外,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的考虑,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对于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

4 、二孩准生证( 1)、未孕前去申请 一些妈妈怀孕后或者产后才去办理二孩准生证,这其实是违法的,被称为抢生,不仅需要交一些社会抚养费,而且家人也受到行政惩罚。 此外,孩子将来户籍的办理很费劲,所以一定不要怀孕后再去办理。

(2)、把握好时间 二孩的生育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是25到28岁之间,当一个孩子年满四岁时,就要着手去进行申请了,28岁以上只要间隔2岁,也可去申请二孩指标。 (3)、户口转移到一起 因为申请准生证时候,要提供户口簿,此外还得去女方所在的户籍所在地获取相关材料,如果工作变动,无法得到工作的单位的申请审核证明,会遇到开具户籍证明的麻烦事,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可提前将家人的户口都转到一起。

(4)、准生证的换取 二孩准生证不是立即下发的,它是先拥有一个生育指标,这意味着可以怀孕了,到了怀孕后几个月后,(有些地方规定6个月以后)可以拿着指标和围产保健手册和及相关要求的材料去获取二孩准生证。 (5)2017年计划生育新政策:社会抚养费 近年来,社会抚养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焦点。

2014年11月,国务院就《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再度引发社会抚养费的存废之争,有人认为社会抚养费屡次发生违法征收、截留挪用资金等问题,应该取消;也有人认为应该通过立法完善。 目前仍不适宜取消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还是基本国策,实施‘普遍二胎’并不等同于普遍放开,所以生育权仍旧受到限制。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超生行为必须有强制性处罚措施,以维护国策的严肃性”。 二胎政策的利与弊 二胎政策的利 1、抑制男女比例失衡。

在传统观念等原因促使下,“独生子女政策”导致了许多父母“选择性生育”,因而最终出现男女比例失调问题。 如今全面开放“二孩政策”则能极大减少这个问题的出现。

2、缓解人口老龄化。 生育率的降低不可避免地带来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对社会保障体制的财务可持续性产生直接冲击。

开放二孩政策则能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减少未来的社会风险。 二胎政策的弊 1、国家财政支出将增加。

开放二孩政策后,国家将面对一系列人口增长遇到的问题。 环境承受能力、财政支出、公共福利体系等宏观层面将会随着人口的增加而面临压力。

2、加重个人家庭负担。 在如今高物价时代,把一个幼儿养育成人需要巨大的花费。

开放二孩,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讲,这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现实问题。 对于计划生育新政策2017可看出,国家现提倡一个家庭可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规定,但是也是有所限制的,对于超生行为有强制性处罚措施。

二胎政策有利于弊,对于富人家庭来说把孩子养大是不成问题的,但对于一般家庭就需要慎重考虑。

2.国家现行户口政策2017 最新政策超生的还罚款吗

罚。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欠缴的,还要加收滞纳金。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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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全面两孩”实施前超生的仍要罚。

福建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超生的,依然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罚款。

该负责人解释,在国家施行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规定之前(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生育行为:已作出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再婚前已生育子女均列入统计。

福建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决定》中所称的子女数包括夫妻所生育、送养、遗弃的子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夫妻双方再婚前已经生育的子女,均要列入子女数的统计。如,夫妻双方均为再婚,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孩子,另一方再婚前有两个孩子,但一个判给了对方,在计算子女数时就是双方合计有3个孩子,不属于再生育的申请对象。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福建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放弃再生育和落实二女绝育措施的家庭不再给予奖励;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不再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相关奖励。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继续享受相关的优待与奖励。对2015年及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以前,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领取不低于一千元的奖励费。

对于2016年1月1日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其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此前已享受奖励优惠的不退还。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面两孩”实施前超生仍要罚

3.2020最新计划生育新政策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第二十条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三)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四)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4.2017取消超生开除公职

如果符合二胎生育政策,那就没问题,如果不满足那就可能会有警告,再严重的或者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 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2017年我国已全面开放二胎,全国各省市已根据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在2017年生育的二胎是二孩或者属于计划内的三孩或以上,则无需罚款,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不是属于计划内二胎以上的,则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征收标准根据各省计划生育政策执行。

2017年1月1号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如今已经全面放开二孩,生两个孩子的家庭再也不用担心超生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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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一对夫妻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社会抚养费的主要征收目标将转变为三孩以上超生家庭。但这样的家庭数量非常有限。根据目前各家机构所做的调查,中国人平均生育意愿不超过2。而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全国三孩以上出生人口占全年出生人口不到5%,以2015年出生人口1655万人计算,当年出生的三孩以上人口仅有80余万。这就意味着,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将比全面两孩之前锐减。

其中,广东、海南、云南和贵州4省规定企业对超生员工直接开除。

参考资料 中共全会公报允许普遍二孩政策

5.2017婚姻法新规定,超生三胎罚款吗

三胎不符合计划生育的,要交社会扶养费

《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2018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2018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1、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知识

关于计划生育政策,我国的相关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此外,每个省级行政地区还有相应的《某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因此,需要全面落实二孩政策,需要将以上的法律修订方可。

二孩政策于2016年1月1日生效,至于具体的实施措施,地方人大将对修订《计划生育条例》,对二孩的政策的执行进行细化规定。全面放开二孩后,也要等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正式实施后出生的“二孩”才是合法的。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想要二孩,可要算好时间。

2、计划生育知识包括二孩政策不等于二胎政策

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此次全会公报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允许“二孩”而不是“二胎”,例如已经生育双胞胎的夫妻就不能再次生育。

3、计划生育知识包括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根据我国最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扩展资料:

计划生育知识中的再婚夫妻生育规定: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十四届人大第26次会议24日举行,当天审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内容如下:

1、根据草案,对于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或者婚前有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2、草案规定,对于子女病残生育,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3、另外,基于维护再婚家庭稳定的考虑,草案增加了一款,规定对于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

参考资料:中国宜城市政府网-2018年计划生育新政策

7.2016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地方性法规。各省市(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版布实施后,一般不会改动,直至下一次省人大认为需要修订的时候才进行修订,除特殊情况外,地方性法规五年才修订一次。

因此,没有“2016-201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说法。也就是说,“条例”并非年历一年一换。

再有,“计划生育政策”包括了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奖励与保障政策、实施综合管理政策、追究法律责任等等,你只需在网上查阅一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所在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你就会知道“什么是计划生育政策”。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8.2017年停收社会抚养费

2017年的“两会”早就结束,“十九大”尚未召开,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然存在且没有丝毫改变,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照常进行。

只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还在执行,对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就不会停止。

如果停止征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还有什么用呢?

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法律法规的,都需要承担违法责任,履行法律义务。

拓展资料: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公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报,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开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 [1-2] 向社会公开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情况,结果则是各地征收额差异悬殊。其中“冠军”江西省高达33.8618亿元,最后一位青海则仅有350.48万元。

国家也在制定计划逐步的进行对社会抚养费,公开公示。

2017年8月,北京市政府决定对《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作修改,在超生儿社会抚养费上,对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规定基数的1至3倍征收。

自“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以来,全国30个省份修改了计生条例,其中20余省份明确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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