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商户烟草法律法规宣传(烟草法律法规宣传都包括哪些方面)其他

厦门律师 2023-03-23 14:43

1.烟草法律法规宣传都包括哪些方面

宣传烟草法律法规的内容选定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内容很多,国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省级有省级的烟草专卖管理条例,有的地方政府还制定了当地的管理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还制定了1、2、3号令,其条款共有54章119条。

这些烟草法律法规可印制成一本书,这还不包括地方性规章规定在内。诸多的烟草法律法规,如果不分重点一律普遍的宣传,不用说其它的,只是阅读恐怕也会花费几天时间。

因此,宣传烟草法律法规,需对烟草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选择后,突出重点进行宣传。那么,宣传烟草法律法规的内容究竟该如何选定呢?笔者认为:原则是“抓住核心,结合实际,突出重点”。

第一,选择各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必须知晓的内容进行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这是烟草专卖管理的核心。

对类似这样的烟草法律规定必须作反复、深入地宣传。 必须让经营者懂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生产、经营卷烟必须申办并持有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而其它经营项目没有法律规定类似的限制。 第二,结合实际选择烟草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规定了烟草从烟叶的种植到收购、调拨,从烟草制品的运输到销售,从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到销售,从烟草及其制品的进出口贸易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都作了规定。而在本地区烟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可能把这些规定都作为宣传的内容。

应结合本地实际,烟叶生产地区就应将种植收购烟叶的法律法规确定为主要宣传内容,只有经营卷烟而没有种植生产烟叶的地区就不必把种植收购烟叶的法律法规确定为宣传的主要内容。宣传内容的选择应结合实际的需要而定。

第三,选择宣传烟草法律法规的内容应突出重点。重点内容究竟是什么?笔者认为不同的时段不同的地域有不同的重点。

在制假、售假、贩假比较严重的地区就应把关于制贩、售假烟的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责任进行经常的反复宣传。只有突出宣传重点并长期管理打击才能遏止住违法行为的屡屡发生。

2.怎样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客户更易接受

关井高绘问题: 非正常渠道进货、无证经营、私下转让许可证等问题的出现,除了利益驱动使然,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零售客户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知道、不清楚或是不重视。

烟草专卖市场管理员有一项重要的岗位职责就是“向零售客户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然而法律法规的条文大多比较抽象,在实际工作中若只是照本宣科,把干巴巴的法律条文读给客户听,客户很可能一时理解不了,往往收效甚微。怎样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零售客户更易接受?浙江省建德市烟草专卖局几位专卖员提供了很好的建议。

----卢晶 建议1:拉近距离,贴心宣传。在向零售客户宣传法律法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

语言要通俗易懂。专卖管理人员自己一定要读懂、读透法律法规条文,只有自己真正消化吸收了,才能用通俗、大众化的语言来宣传它。

在向零售客户宣传法律法规的时候,不能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动不动拿法律条文去压人。避免态度生硬,要和蔼、亲切,在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否则,虽然有些客户表面上不说什么,但内心会很反感。借着与客户拉家常、谈心等机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效果更好。

宣传时,还可向零售客户传授一些防骗、防盗、防调包的技巧,拉近与他们之间的距离,使客户感觉到法律法规与自己息息相关,进而主动学习法律法规。----葛芳 建议2:把握机会,借题发挥。

要善于寻找恰当的机会,寻找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以点带面展开宣传。 大多数零售客户都能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违法违规户毕竟是少数。

在市场检查中,有时会碰到销售乱渠道进货的卷烟和假烟的零售客户。在询问中,他们都知道不能销售乱渠道进货的卷烟和假烟,但有的是碍于亲戚朋友的面子不好意思不帮着代卖,有的是存在侥幸心理。

这时,可以借题发挥,把别的零售客户因违法经营而被停业或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案例(不要说出具体的人名)讲给客户听,让客户知道违法经营的后果,感同身受,从而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这种方法比泛泛而谈效果来得明显。

----陈丹 建议3:方法多样,因人而异。在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时,应尽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可以把法律法规条文与具体的事例结合起来,以案说法。还可制作一些图文结合的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分发给零售客户。

有的法律法规条文不好理解,只向零售客户宣传一次两次,不会给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这就需要进行多次宣传。时间长了,次数多了,零售客户自然就记住了。

在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时,还应充分考虑到零售客户的年龄、文化水平、接受能力等情况的不同,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对年老的客户,在讲解时应放慢语速,且一次讲解内容不宜过多,只针对某一个事例讲好、讲透即可;对文化水平较低的客户,不要照本宣科,一定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条文的主要内容讲解清楚;对文化水平较高的客户,可以把宣传资料发给他们,鼓励他们自学;对诚信度较好的客户,宜采取正面宣教为主;对诚信度较差的客户,在宣传时以提醒为主。

----童永明 建议4:以案说法,效果明显。这一方法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宣传法律法规时应特别提倡。

零售客户可能会因为对某项规定一知半解而违法违规经营。如有的零售客户擅自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转借他人,被检查发现后,若只是简单地告诉他其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某项规定,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客户虽然嘴上答应,但是心里不一定很明白。

若这时用身边的案例向零售客户讲清楚他这样做的后果,则会更具说服力,从而更能引起客户的重视。对于其他一些违法行为在进行宣传时也是如此。

摆脱抽象的条文解释,换以生动形象的以案说法,容易引起共鸣。----包晶莹。

3.怎样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客户更易接受

关井高绘问题: 非正常渠道进货、无证经营、私下转让许可证等问题的出现,除了利益驱动使然,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零售客户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知道、不清楚或是不重视。

烟草专卖市场管理员有一项重要的岗位职责就是“向零售客户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然而法律法规的条文大多比较抽象,在实际工作中若只是照本宣科,把干巴巴的法律条文读给客户听,客户很可能一时理解不了,往往收效甚微。怎样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零售客户更易接受?浙江省建德市烟草专卖局几位专卖员提供了很好的建议。

----卢晶 建议1:拉近距离,贴心宣传。在向零售客户宣传法律法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

语言要通俗易懂。专卖管理人员自己一定要读懂、读透法律法规条文,只有自己真正消化吸收了,才能用通俗、大众化的语言来宣传它。

在向零售客户宣传法律法规的时候,不能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动不动拿法律条文去压人。避免态度生硬,要和蔼、亲切,在宣传法律法规的同时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否则,虽然有些客户表面上不说什么,但内心会很反感。借着与客户拉家常、谈心等机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效果更好。

宣传时,还可向零售客户传授一些防骗、防盗、防调包的技巧,拉近与他们之间的距离,使客户感觉到法律法规与自己息息相关,进而主动学习法律法规。----葛芳 建议2:把握机会,借题发挥。

要善于寻找恰当的机会,寻找客户感兴趣的话题,以点带面展开宣传。 大多数零售客户都能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违法违规户毕竟是少数。

在市场检查中,有时会碰到销售乱渠道进货的卷烟和假烟的零售客户。在询问中,他们都知道不能销售乱渠道进货的卷烟和假烟,但有的是碍于亲戚朋友的面子不好意思不帮着代卖,有的是存在侥幸心理。

这时,可以借题发挥,把别的零售客户因违法经营而被停业或吊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案例(不要说出具体的人名)讲给客户听,让客户知道违法经营的后果,感同身受,从而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这种方法比泛泛而谈效果来得明显。

----陈丹 建议3:方法多样,因人而异。在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时,应尽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可以把法律法规条文与具体的事例结合起来,以案说法。还可制作一些图文结合的法律法规宣传小册子,分发给零售客户。

有的法律法规条文不好理解,只向零售客户宣传一次两次,不会给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这就需要进行多次宣传。时间长了,次数多了,零售客户自然就记住了。

在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时,还应充分考虑到零售客户的年龄、文化水平、接受能力等情况的不同,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对年老的客户,在讲解时应放慢语速,且一次讲解内容不宜过多,只针对某一个事例讲好、讲透即可;对文化水平较低的客户,不要照本宣科,一定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把条文的主要内容讲解清楚;对文化水平较高的客户,可以把宣传资料发给他们,鼓励他们自学;对诚信度较好的客户,宜采取正面宣教为主;对诚信度较差的客户,在宣传时以提醒为主。

----童永明 建议4:以案说法,效果明显。这一方法在日常工作中,特别是宣传法律法规时应特别提倡。

零售客户可能会因为对某项规定一知半解而违法违规经营。如有的零售客户擅自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转借他人,被检查发现后,若只是简单地告诉他其行为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某项规定,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客户虽然嘴上答应,但是心里不一定很明白。

若这时用身边的案例向零售客户讲清楚他这样做的后果,则会更具说服力,从而更能引起客户的重视。对于其他一些违法行为在进行宣传时也是如此。

摆脱抽象的条文解释,换以生动形象的以案说法,容易引起共鸣。----包晶莹。

4.如何提高烟草法律法规宣传的有效性

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国家每制定一项法律规定或者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是代表着一个国家的繁荣和进一步稳定社会有效秩序的统治工具。国家制定每一项法律不可能针对某一种事项而颁布。比如说,立法机构和国家政府机构,为中国烟草事业的稳定发展(请参考烟草法律当中的立法宗旨),专门制定出于烟草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等,带有管理和约束性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来有效性的维持国内烟草市场的稳定与发展,防止出现任何不利于国家利益事项发生。

提问者如真想要把烟草的法律和我们行政职能部门宣传给社会,并得到认可的话,不妨从以下方面着手思考一下:

1、首先要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2、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第二十条、《未成年保护法》第三十七条和第六十七条等等,法律规定来约束和制止经营者,防止出现经营者以欺诈或哄抬物价等方式,危害消费者的根本利益;

3、制定宣传单等方式,向社会传递非法生产烟草制品的危害性,以及告知等方式宣传维权方式方法;

4、放低行政许可的门槛,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发生;

5、结合辖区内存在的普遍问题,会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一同严厉打击,利用公共网络平台进行非法经营,走私、贩私,非法邮寄,非法托运、自运烟草专卖品等等违法或犯罪行为。

6、利用传媒的力量,及时将有效信息传递到社会上去。

以上内容是由本人通过提问者所述内容,以及本人从事这项行业所获得的体会相结合,做出的简要解答,谨供参考。

5.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有哪些

烟草专卖法律有”一法、一条例、三个令和司法解释,这些规定成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日常执法的基本依据:

《烟草专卖法》。1991年6月29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1997年7月3日由国务院颁布施行,它对《烟草专卖法》进行具体化,便于操作;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2007年2月5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公布,自2007年3月7日起施行;

《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2002年6月4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0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自2010年3月26日起施行。

6.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行政许可注销是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而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程序行为。注销是一种管理行为,不是行政处罚行为,它不以当事人是否违法为适用前提,而以出现特定的客观事实为适用前提。这一事实,有的与被许可人从事违法活动有关,有的只是因客观事实而引起。

注销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

《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7.卷烟销售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麻烦告诉我

收集分析卷烟零售客户调查问卷的各项指标统计数据中,透射出目前卷烟销售市场在客户业态、经营思想等方面变化。

以金华市浦江县城北访销线普查数据为例,分析如下: 业态分析: 城北访销线共计有证客户255户,其中有证户214户(停歇业2户),无证零售客户41户。有证零售客户业态分布中,食杂店200户,烟酒专卖店2户,超市5户,娱乐服务业2户,其它类3户。

从普查情况看,纯粹烟酒专卖店逐年减少(06年烟酒专卖店8家07年减少为2家);超市类逐年增多(06年超市类1家增加到07年5家)。 烟酒专卖类客户减少主要成因有两点:一是随着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赚钱门路越来越广,有的店主改行去做更大的生意;二是在烟草公司合理定量、合理客户类别、均衡供货、扶持中小户等多种举措实施下,单纯经营卷烟已无法取得高额利润;三是卷烟经营利润增长,难以追上房租费年年攀升的速度,因此烟酒专卖店转型是必然,经营范围呈多元化。

超市类客户逐步增多的原因归集为:一是2007年度烟草公司客户分类标准对超市定义标准有所修改。二是规模、规范经营的超市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和信任。

通过分析得出超市类客户在消费者心中的地位越来越高,我们在实施卷烟营销工作中应将这个类型的客户作为卷烟销售的主力军和推动明码实价的领头羊来对待。 市场类型分析: 城北访销线城市卷烟零售客户共计155户,其中有证客户140户,无证客户15户,占本片区城市总人口比例0.698%;农村卷烟零售客户100户,其中有证客户74户,无证客户26户,占本片区农村总人口比例为0.637%.从数据来分析,农村零售客户分布密集程度逐步靠近城市。

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区域常住人口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按户籍人口数作为许可证办理依据存在不合理因素。 此次普查显示,较多的农村客户反映:由于烟草专卖许可证在自然村越办越多(只要条件允许,不管新办户邻屋是否有老客户都可以办证)。

农村有证客户分布过于密集,为争夺有限的消费群体,引起农村零售客户不正当竞争恶性循环,这也是农村明码实价工作难以推进的主要成因。 商圈类型分析: 城北214户有证卷烟零售客户商圈调查,其中商业(集贸)区16户,居民区(社区)172户,工业区24户,学区2户。

居民区客户居多,这也反映出城北访销线卷烟消费对象通常为附近居民,销售品牌较为固定,只有利于成熟期品牌的营销。由于经营方式、经营思想的顽固性,新品牌培育期间表现不好。

目前常规品牌数36个,一般居民区内的零售客户B类客户平均月进货品牌个数只能达到25个左右;商圈范围内的零售客户相对经营能力较强,A类户月均进货品牌个数在40个左右,但与城中片区、城西片区的A类客户月进货品牌44个左右相比应有差距。依据普查数据显示,在卷烟营销服务中客户经理应该将改善零售客户经营、提升零售客户素质作为营销工作的重要手段和工作突破口。

连锁方式分析: 目前卷烟经营还没有连锁经营,都是独立的经营个体。但有两种类型值得注意:一类是同一单店形象标志超市,形式是独立的,但是都是同一法人,如中联超市某某分店、信得利超市某某分店、兴客隆超市某某分店。

这一类客户经营较为规范,卷烟价格执行到位。另外一类则是同名个体超市,其经营者一般沾亲带故,经营者以外地人为主,在经营卷烟上存在不规范行为,卷烟价格的执行不到位,是造成卷烟市场价格混乱的主要原因之一。

虽然两者都存在圈内卷烟调剂现象,但是要区别对待。 经营时间分析: 普查问卷汇总结果显示,214个客户中一天营业时间不足12个小时2户,12-16小时99户,16小时以上113户。

可见时间战是零售客户普遍采取的经营模式,16小时营业时间的比例达到了53.3%.这群零售客户绝大多数都有棋牌、台球等业余经营,消费群体主要在外地人聚集的工业区、农村。 调查结果表明,零售客户相互竞争越来越烈,谋生获利不能单纯局限于副食、卷烟经营获利上,更多是牺牲休息时间,延长营业时间,促进营业额增长。

随着经济发展、信息的发达,零售客户经营副食不能仅局限于某一经营方式,多方位多渠道的灵活经营是食杂类客户将来的谋生之路。这就要提醒客户经理,在工作中要加强与零售客户的沟通,拓宽经营思路,扩充零售客户利益来源。

库存指导服务接受度: 城北片区愿意接受公司帮助建立卷烟库存管理系统的只有7户,只占总零售客户的3.3%. 零售客户不愿意参加库存管理的原因主要是: 1、很多客户的商品堆放都是杂乱无序,而且由于目前卷烟包装无烟箱,塑料包装拆开后都是增加堆放面积、陈列更凌乱,这是客户不愿意盘库存的主要原因。 2、农村客户认为本身经营卷烟都是要多少进多少,库存一目了然,不需要再劳师动众。

3、客户认为库存量和销售业绩都是商业机密,只要依法经营,公司没有权限管客户的库存。并且,部分客户认为他们的税收增加都与烟草公司公开他们的销售数据机密有关,认为这属于侵权行为。

此调查结果表明,零售客户对库存管理不以为然,十分反感,认为多次一举,此举最终会影响零售客户经营业绩和客户对公司的满意。

8.我过关于烟草专卖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请说全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0〕7号)

(2009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1次会议、2010年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1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1次会议、2010年2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26日起施行。

9.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内容提要

学习力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部分,科技兴烟是烟草行业的发展战略之一。企业的创新需要不断学习。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学习能力是最重要的要求。在新时期的烟草形势下,创建学习型企业是科技兴烟的重要内容之一。

宜宾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非常重视人才战略,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全面实施人才教育培训。为适应烟草职工行业知识培训的需要,结合烟草企业工作性质,我们组织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烟草行业内学者和专家,编写了《卷烟工艺与评吸》、《烟草商品学》、《烤烟栽培与烘烤》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共四本行业基础知识培训教材。在编写教材时,我们力求理论与实际结合,兼顾系统性和实用性,反映最新的研究成果和行业动态,简明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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