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相关法律法规考试题(护理相关法律法规)其他

恩施在线 2023-03-12 00:08

1.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有《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一、《护士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1993年03月26日颁布的法令,该规定1994年01月01日正式实施。

二、《护士条例》是为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8年1月31日发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时间:2004年8月28日;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时间:2004年12月1日。

扩展资料:

精准对接 满足群众多样化护理服务需求

当前,与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相比,护理工作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对此,焦雅辉表示,国家卫健委将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改善人民群众感受同时发力,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护理服务需求。

一、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指引,继续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十三五”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推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二、出台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行业管理”的原则,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增加护理服务供给,大力推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和老年照护,加强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扩大社会就业,推动护理产业快速发展。

四、加大护理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推进护理事业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树立涌现出来的护理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护理事业和护理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护士条例》施行十周年 护士队伍发生了哪些变化?

2.医院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和答案

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最佳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写于每题题号左侧。

每题2分。1.《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可报上一级政府决定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下列措施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D) A.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B.停工、停业、停课C.封闭被传染病病原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D.限制或不允许离开自家家门 2.《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职责(C) A.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B.按照专业分工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C.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D.领导所辖区域传染病防治工作3.《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之一是 (D) A.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B.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C.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D.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4.医疗机构在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中对非卫生技术人员 (C)A.可以使用B.尽量不用C.不得使用D.在次要的科室可以使用 5.医疗机构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依法采取的措施是 (B)A.立即抢救B.及时转诊C.继续观察D.提请上级医院派人会诊 6.下列属于《母婴保健法》规定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的是 (C)A.对婚前医学检查结果有异议的B.对婚前卫生咨询有异议的C.对孕产期保健服务有异议的D.对医学指导意见有异议的 7.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A)A.罚款B.吊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C.民事赔偿D.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8.某县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医师胡某,违反母婴保健法规定,出具有关虚假医学证明而且情节严重。该县卫生局应依法给予胡某的处理是 (C)A.罚款B.警告C.取消执业资格D.降职降薪 9.按照《母婴保健法》规定,必须经本人同意并签字,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字的手术或治疗项目是(C)A.产前检查、产前诊断B.产前检查、终止妊娠C.终止妊娠、结扎D.产前诊断、终止妊娠 10.医疗机构施行特殊治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 (D)A.病房负责人同意后实施B.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实施C.科室全体医师讨论通过后实施D.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批准后实施 11.医疗事故鉴定办法由哪个部门制定 (A)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B.省级卫生行政部门C.市级卫生行政部门D.高级人民法院 12.对传染病人的控制,正确的是 (C)A.对乙、丙类传染病病人予以隔离治疗B.对艾滋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应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C.淋病、梅毒病人未治愈前不准去公共浴室、理发店等公共场所D.对甲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限制活动范围 13.在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中,国家实行的制度是 (B)A.预防保健制度B.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C.爱国卫生运动D.有计划的卫生防疫 14.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包括(C)A.麻醉药品B.精神药品C.进口药品D.医疗用毒性药 15.医疗事故是指 (C)A.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B.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C.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D.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16.生育过严重缺陷患儿的妇女再次妊娠前,夫妻双方应到以下哪一部门接受医学检查 (A)A.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B.省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C.当地卫生所D.县级以上卫生防疫机构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施行日期是 (B)A.1999年10月1日B.1998年10月1日C.1997年12月29日D.1998年12月29日 18.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要求规定,医疗机构必须将以下项目悬挂于明显处,除了(B)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B.诊疗医生C.诊疗科目D.收费标准 19.下列哪种人群不能注册执业护士(D)A.无完全民事能力者B.色盲C.违反护士管理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的D.以上都是 20.医师经执业注册后 (C)A.只准从事医疗业务B.只准从事预防业务C.可以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D.可以重新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21.对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D)A.允许申请注册B.重新注册登记C.试用半年D.允许继续执业 22.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 (D)A.1年B.2年C.3年D.5年 23.医疗机构为死因不明者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A)A.只做是否死亡的诊断B.只做死亡原因的诊断C.可同时做是否死亡和死亡原因的诊断D.既不能做是否死亡的诊断也不能做死亡原因的诊断 24.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或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以下证明文件,除了 (D)A.疾病诊断书B.死产证明书C.死亡证明书D.医疗纠纷分析证言 2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国务院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B.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并予公布C.甲类传染病的病种只能由WHO决定D.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

3.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与护理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施行)》5.《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六.医疗机构管理条例》?6.《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8.《医院感染管理办法》9.《消毒技术规范》?10.《放射诊疗管理规定?》1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2.《处方管理办法》?1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1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5.《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16.《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17.《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18.《新生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19.《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第三条 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执业注册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部门制定。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第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有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应当予以注销执业注册情形的,原注册部门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注销其执业注册。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第十三条 护士执业,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

4.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卫生部1993年03月26日颁布,1994年01月01日实施。

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又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其内容包括总则、考试、注册、执业、罚则、附则。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以及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临床实践的,必须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扩展资料:

涉及护理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施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新生儿科建设与管理指南》、《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涉及医疗事故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5.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2003年8月28日14:11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分类号】 2360069301 【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 【颁布日期】 930326 【实施日期】 940101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医政类 【文号】 卫生部令第31号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护士系指按本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发展护理事业,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加强护士队伍建设,重视和发挥护士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条 护士的执业权利受法律保护。护士的劳动受全社会的尊重。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护士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七条 获得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 获得其他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执业考试。

第八条 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第九条 护士执业考试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以及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监制。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二条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 第十三条 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 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二)身份证明; (三)健康检查证明;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第十五条 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

第十六条 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 护士连续注册,在前一注册期满前六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校验注册。

第十七条 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参加临床实践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服刑期间;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 (三)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 (四)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第四章 执 业 第十九条 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护理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进行专业实习,以及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临床实践的,必须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在护士的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条 护理员只能在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生活护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

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第二十二条 护士有承担预防保健工作、宣传防病治病知识、进行康复指导、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护士执业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第二十四条 护士在执业中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第二十六条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从事护士工作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 第二十八条 非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予以缴销。

第二十九条 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非法阻挠护士依法执业或侵犯护士人身权利的,由护士所在单位提请公安机关予以治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决定不履行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护士以上技术职称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6.护士资格证考试哪些题考的多

护士资格考试采用A1、A2、A3/A4型试题,试题均为客观题,题量为120问,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

各类试题题型介绍与样例如下:1.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A1型题以简明扼要的提出问题为特点,考查考生对单个知识点的掌握情况。A1型试题样题:腰椎穿刺后,患者应去枕平卧的时间为:A.1~2小时B.3~4小时C.4~6小时D.10~12小时E.24小时2.A2型题(病历摘要型最佳选择题)A2型题以叙述一段简要病历为特点,考查考生的分析判断能力。

A2型试题样题:患者,男,30岁。30分钟前因汽车撞伤头部发生颅前窝骨折入院,采取保守治疗。

对此患者的护理措施不正确的是:A.床头抬高15~20度B.抗生素溶液冲洗鼻腔C.禁忌堵塞鼻腔D.禁止腰椎穿刺E.保持外耳道、口腔、鼻腔的清洁3.A3型题(病历组型最佳选择题)A3型题以叙述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临床情景,针对相关情景提出测试要点不同的、2~3个相互独立的问题。A3型试题样题:(1-3题共用题干)患者,男,40岁。

饱餐后出现上腹部剧痛3小时,伴恶心、呕吐就诊。初步体格检查:神智清楚,腹部平,全腹明显压痛,呈板样强直,肠鸣音消失。

1.分诊护士应首先判断该患者最可能为:A.急腹症,怀疑胰腺炎B.癔症C.消化道感染,怀疑伤寒D.中枢神经疾病,怀疑脑疝E.外伤,怀疑盆腔骨折2.分诊护士最恰当的处理是:A.优先普通外科急诊B.优先神经外科急诊C.急诊按序就诊D.回家继续观察E.进一步询问病史3.肠鸣音消失的原因最可能是:A.肠穿孔B.肠血运障碍C.机械性肠梗阻D.剧痛而不敢腹式呼吸E.炎症刺激而致肠麻痹4.A4型题(病历串型最佳选择题)A4型题以叙述一个以单一患者或家庭为中心的临床情景,拟出4-6个相互独立的问题,问题可随病情的发展逐步增加部分新信息,以考查临床综合能力。A4型试题样题:(1~4题共用题干)患者,男,63岁。

确诊慢性阻塞性肺病近10年,因呼吸困难一直需要家人护理和照顾起居。今晨起大便时突然气急显著加重,伴胸痛,送来急诊。

1.采集病史时应特别注意询问:A.胸痛部位、性质和伴随症状B.冠心病、心绞痛病史C.吸烟史D.近期胸部X线检查情况E.近期服药史如支气管舒张剂、抗生素等2.体检重点应是:A.肺下界位置及肺下界移动度B.肺部?音C.病理性支气管呼吸音D.胸部叩诊音及呼吸音的双侧比较E.颈动脉充盈3.确诊最有价值的辅助检查是:A.B型超声显像B.心电图C.X线透视或摄片D.MRIE.核素肺扫描4.[假设信息]经检查确诊肺气肿并发左侧自发性气胸,其治疗拟选择胸腔插管水封瓶引流。护士应向患者解释,引流的主要目的是:A.维护已经严重受损的肺功能,防止呼吸衰竭B.缩短住院时间C.防止形成慢性气胸D.防止胸腔继发感染E.防止循环系统受扰和引起并发症上文关于“2019年护士资格考试考哪些题型?怎么考?”的问题由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搜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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