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及法律法规(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其他

济宁律师 2023-01-25 12:18

1.卫生院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二整治治理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整治治理范围:全镇各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各村卫生所和营利性诊所。

(二)整治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卫生院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工作环境、车辆管理、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劳动纪律、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医疗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 理维护、保养情况,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4. 麻醉药品、有毒有害试剂、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危险物品存储 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5、事故报告、处理情况; 6、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救援物资、装备 的配备、维护情况及应急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8、卫生院新建、改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9、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质量管理情况和查处非法行医的 情况。

2.卫生院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政策有哪些

有本书《医疗卫生人员法律法规必读》

本书对医疗卫生人员应当了解的最新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分类编辑。按工作需要分为五篇:(一)医务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包括:医师、护士、乡村医生、外国医师来华行医;(二)医疗机构的管理。包括:医疗机构的设置和执业、医疗机构的相关管理、法律责任;(三)疾病控制与医疗预防保健。包括:传染病防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医疗废物处理、血液管理、母婴保健、医疗保健活动中的患方权益;(四)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包括:药品管理、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五)医疗事故处理。包括:医疗事故概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律责任。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其他卫生机构执业人员工作、学习的必备工具书。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共基本知识、基本能力测试等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布时间:2007-9-19】 【作者/来源:国务院】 【阅读:48761次】 【关 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2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朱?基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特大火灾事故;(二)特大交通安全事故;(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五)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七)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地方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比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特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 止回阀行政措施,对本地区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地区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负责。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人或者政府主要领导人委托政府分管领导人召集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 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地区容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安全阀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 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政府主要领导人签署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 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规定第二条所列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特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法律、行政法规对查处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条 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可以立即采取包括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在内的紧急措施,同时报告;有关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查处。

第十条 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中小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对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学校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批准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除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外,应当对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行贿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前款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予以批准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与当事人勾结串通的,应当开除公职;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批准。

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进行了介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相关部门规章知识进行了介绍,还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这两个重要文件进行了介绍。

通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可以更好地建立稳定持久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使安全生产有可靠的法律保障。

5.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有哪些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法学基础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 1.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2.了解安全生产立法的必要性; 3.熟悉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第二章 安全生产法 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安全生产法所构建的基本法律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障权利和安全生产义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的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总 则 1.掌握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2.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3.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4.了解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5.熟悉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 6.了解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 7.熟悉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8.掌握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 9.熟悉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 第二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1.掌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 2.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3.掌握安全生产投入的规定; 。

6.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六条有哪些内容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定部门和人员负责本 区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 策、技术标准;(二)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规划计划、规章制度; 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法规、规章、标准;(三)指导企业实施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四)负责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的管理、监督、检测、救护服 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五)组织审核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安全、工业卫生 条件;(六)制定有毒、有害、高温作业的防护措施和办法;(七)组织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技术培训;(八)组织安全生产、工业卫生检查,建立职工伤亡事故报告 制度;(九)推广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 个人;(十)负责班组安全建设和审核先进企业评选中的安全、工业 卫生指标。

7.医院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全)

医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仅供参考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编写)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维护就医人员和医护人员.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医院正常经营,提高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反应能力,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使社会影响减少到最小范围,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药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此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抢救现场处置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火灾事故、电力系统故障等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医院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相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医院的特点,为应对几种类型事故,编制各专项事故应急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部位、设备设施、事件及灾害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5应急工作原则

医院应急抢救工作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的原则。

2 危险性分析

2.1企业概况

xxxx医院坐落于朝阳区xxx街道办事处xx方向的社区内,医院周边为居民区,单位地址为xxx街x号,距街道办事处约x公里,占地面积xxxx m2(亩),共x层,建筑面积xxxx m2,职工总数xxx人,日就医人数xxx人。

2.2 危险性分析

(1)人员相对密集

医院为开放式经营管理,具有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特点,一旦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故或大面积停电,重大疫情、传染病感染等,容易导致人员拥挤、发生安全事故。

(2)各种设备、设施

医院通常配有高压配电室、锅炉房、燃气调压站、电脑机房、电梯机房、饮用水箱、中控室、ICU室等重点设备设施,若一旦停电、设备发生故障,导致设备停机等事故,有可能危害就医人员人身安全。若重点部位发生火灾及爆炸事故将会使设备损坏、营运瘫痪、人员伤亡,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的社会影响。

(3)拥有病房、餐饮设施

医院住院病房、餐饮配套设施齐全,若由于就医人员和医生、护士和员工的一些不安全行为和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医院发生火灾,烟、火蔓延途径多,容易形成立体火灾,疏散困难。

如食堂工作人员渎职,容易发生群体食物中毒。

(4)毒品、危险化学品存放地点

内容太多,您留一个邮箱给我。

8.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

你好: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

《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希望意见能够得到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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