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诉讼与合并审理规定是如何的其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56条和126条的相关规定,合并审理的情形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况下:
共同诉讼与合并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本条是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另一种是普通共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诉讼,共同诉讼大致有以下六种类型:(1)因对共有财产发生纠纷而提起的诉讼;(2)因连带债权或连带债务而产生的诉讼;(3)因共同侵权致人损害而产生的诉讼;(4)以合伙组织作为当事人发生的诉讼;(5)因共同赡养、扶养、抚养关系而发生的诉讼;(6)因共同继承遗产而发生的诉讼范围。成立普通共同诉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这些诉讼都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并且本法院都有管辖权;(2)这些诉讼必须都能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3)必须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4)当事人必须同意合并审理。
第三人参加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本条是关于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当事人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中来进行诉讼的人,属于广义的当事人范畴。“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涉及的法律关系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的另一个法律关系有牵连,而在后一个法律关系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否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对另一个法律中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有直接影响。也就是说,在诉讼中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固然由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但造成这种后果的原因,则是出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过错。如果判决一方当事人应承担某种法律义务或责任,该当事人有权请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赔偿损失或履行相应的义务。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有关共同诉讼与合并审理的有关的情况的介绍了。在诉讼中还是有很多比较特殊的程序的,这都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才会使用共同诉讼的程序的。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律聊网进行法律咨询。
-
民事诉讼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真实、具体、清楚,诉讼请求明确合法,并应当在起诉状中简明陈述案件事实及起诉理由。如果是公民个人起诉的,应当在起诉状落款处由起诉人签名,如果是由
-
最高院民二庭:关于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承担清算赔偿责任诉讼时效问题请示的答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债权人主张公司股东承担清算赔偿责任诉讼时效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的规定,作为
-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原则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原则是什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即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以及有关事实负举证责任;被告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反诉也要举证加以证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诉讼离婚程序04-25
- 直系亲属包括哪些04-24
- 身份证被人冒用登记结婚领证怎么办?04-23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2024最新04-23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202404-23
-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04-13
- 争取抚养权律师费多少04-13
- 东方律师网精选问答:精神病可以离婚吗04-13
- 精神赔偿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02-20
- 律师称出轨女教师丈夫或涉嫌侮辱罪02-20
-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2024最新法规02-15
- 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