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被车辆撞到没住院会有多亏呢?交通事故

昆明律师 2022-05-05 04:14
在上海,行人被车辆撞到没住院会有多亏呢?估计超过很多人的想像,也折射出现存交通事故赔偿认定的不合理。今天遇到一个案子,是一个六十岁以上老人送孩子后在人行道绿灯情况下被一辆沪牌车撞倒,交警判开车全责。车主现场领责拍拍屁股走人,然后扬言后面一切事宜找保险公司负责。老人只好打电话让女儿请假赶赴现场,打车去医院。因为没有骨折,且疫情期间为了不浪费公共医疗资源,在做完检查后老人脚踝肿大,几乎没办法行走,但是并没住院,随后打车回家,卧床半个月。期间女儿请假半个月照顾起居。在法院调解的时候,奇葩的事情出现了。
1,保险公司只认医药费,打车费用不认可,法院也称按照规定只能搭乘公共交通计算费用。这里提醒大家,一旦行人被撞,无论伤情是否严重,一定要立刻叫120,这样才有可能获得交通赔偿,至于后续如果没有住院,去检查的话,只能乘坐公交车。
2,六十岁以上老人保险公司是不认误工费的,营养费按照上海标准一天40元计算,未住院保险公司最多只认七天。也就是280元。
3,衣服鞋子被刮破一项特别提醒大家,交警责任认定书上如果忘记认定,即使有现场照片看到鞋子衣服坏了,法院也不予支持。
4,如果没有住院,子女请假照顾陪护是不算陪护费的。即使提交工资单和公司证明法院也不予支持。
5,后续子女跑交警队开证明,去法院起诉的误工和交通费,是不能支持的。
看到这里,希望能给很多一辈子第一次遇到交通事故被侵害的老人提个醒,被撞了第一时间叫120,能住院尽量住院,直接医院叫陪护。当然,不知道是全国遇到这种事情是这个处理规则还是仅仅上海是这个处理规则。最后老人可能只能获赔三千块钱,其中两千多为医院看病检查有发票的,交通费只认可一部分,算到两百块,营养费两百多。还好没请律师,诉状都是子女写,律师费据说单次就五千了。老人也只能自认倒霉。子女耽误了工作还损失了打车等费用,虽然对认定依据充满疑虑,但是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真是让人同情且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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