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说错话是否需要重新再开庭审理法律顾问

哈尔滨律师 2022-02-22 12:43

开庭说错话是否需要重新再开庭审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开庭就说错话是不需要重新开庭审理的,书记员会将庭审的全部内容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的顺序是怎样的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延伸阅读
  • 离婚调解什么时间能开庭?

    离婚调解什么时间能开庭?离婚诉讼调解的程序是什么?,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

  • 民间借贷一审开庭是否调解

    民间借贷一审开庭是否调解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案件开庭审理前,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如果不同意调解的,要及时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

  • 劳动仲裁开庭当天能否裁定

    劳动仲裁开庭当天能否裁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开庭当天能不能作出裁定,要依据实际的案情而定,但仲裁机构要在受理案件45天内作出裁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