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聘请法律顾问的七大误解与偏见!法律顾问

昆明律师 2022-01-25 17:55

近年来,当不同类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问及当事人怎么看待法律顾问的作用时,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对于法律顾问的作用认识模糊,甚至还有一些在认识上有误解和偏差的情况。

这里把模糊认识和偏见简要归纳、说明一下,以增加大家对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了解,减少不必要的误解。 

误解一

我们公司小,事情少,请法律顾问没有必要,省费用。

法律风险与公司大小无关,只要你开门经营,就有可能存在。

误解二

法律顾问都是人家请的,哪有主动送上门的,说明你这律师没有水平。

这是二者理念和视角不同,时代不同了,有些观念也该与时俱进。

误解三

一年下来,法律顾问也没有办多少事,几乎成了门面货,钱花得有点冤。

法律风险防重于治,事前防范,远大于事后补救。相反,如果法律顾问太忙的话,对你的公司而言恐怕不完全是好事。

误解四

我是新领导,前任请的法律顾问要更换。

其实,老法律顾问也许对公司的情况比较熟悉,新顾问至少需要熟悉的过程。法律顾问只是公司法律事务的参谋和助手,对其他事项并无决策权。

误解五

我公司有法务部,没有必要再请外面的律师做法律顾问。

内外有别,视角不同,各有所长,取长补短,对公司更有益。

误解六

我是个体经营者,请法律顾问那是大公司干的事。

个体也是市场的一“户”,同样面临各种风险,法律风险也不例外。

误解七

你是公司的法律顾问,公司什么事你都得参与。

法律顾问是公司的法律事务方面的顾问,其余的不是其工作职责。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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