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标的物风险应如何承担房产纠纷

长沙律师 2021-12-13 13:50

买卖房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标的物风险应如何承担

房屋已经交付使用,风险应当由被告承担。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的判断标准。

我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现行《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交易房屋灭失的风险确定的标准是房屋是否完成交付,而非房屋是否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而且从有利于保管标的物免遭损害的角度讲,标的物在谁手里,谁较容易保护标的物,谁就应承担标的物风险,标的物易手,风险也就应当同时易手。因此,标的物的风险应当随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是标的物风险转移的基本原则。

以上就是小编搜集整理到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当然,这一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分析,如果您的情况比较特殊或者复杂,欢迎您到律聊网进一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会竭尽所能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

延伸阅读
  • 当地回应14岁女生解约MCN反被索赔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这个机构瞒着家长跟未成年小孩签的合同,里边几十条‘公司有权做什么’,几乎没有我小孩有权做什么的内容。”7月27日,山东德州的李丽(化名)向媒体求助,14岁的女儿小云与济南一家MCN

  • 14岁女生解约MCN被索赔家长发声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这个机构瞒着家长跟未成年小孩签的合同,里边几十条‘公司有权做什么’,几乎没有我小孩有权做什么的内容。”7月27日,山东德州的李丽(化名)向媒体求助,14岁的女儿小云与济南一家MCN

  • 女校长涉嫌诈骗数千万后跳江身亡

    7月8日上午,四川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审判庭座无虚席,备受关注的29名原告诉被告童某荣、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一案二审开庭,庭审一直持续到8日13时许结束,法庭宣布休庭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