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土地使用办理要求都有哪些拆迁安置
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需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证;
(2)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房屋已经建成的,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转让方如为国有企业的,需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如为公司制企业的,需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如为共有产转让的,需经共有人达成一致意见;
(4)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如权属有争议、土地使用权被查封等;(5)没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
(6)政府对拟转让地块无收购储备计划。在符合上述前提下,按规定办理出让土地转让及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土地转让手续: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
接到申请后,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租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邻、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
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
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7、交纳有关税费
8、登记编号
审批后,也可在审批前到产权科对补签出让合同及审批表编号。转让档案、留产权科统一保存,按年度缴档案室。
9、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是,转让方必须有土地使用证,如果转让方是企业那么一定要经过企业相关部门同意,并且转让的土地一定要是没有争议的土地,有争议的土地不能转让,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的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国家育儿补贴方案公布!3周岁前每娃每年3600元07-29
- 微信记录作为证据的法律要求07-29
- 离婚诉讼中法院如何调取证据07-29
- 法院起诉离婚会查微信聊天记录吗07-29
-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材料07-29
- 调解离婚当天就可以办好吗07-29
- 遗嘱代理律师收费多少?07-29
- 立遗嘱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07-29
- 不涉及财产的遗嘱咨询费多少?07-29
- 遗嘱咨询费是多少?07-29
- 遗嘱咨询 怎么样立遗嘱?07-29
- 解除婚姻关系的两种方式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