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加强护理教育工作的意见民商法

卫生部 2021-11-19 15:45
卫生部关于加强护理教育工作的意见 护理工作在医疗上占有重要地位,“三分治疗,七分护理”,充分表达了护理工作的重要性。为了提高护理质量,适应医院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必须加强和发展护理教育。为此,现根据中央关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护理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颁布单位:卫生部 文 号:-- 颁布时间:1979年7月16日 实施时间:1979年7月16日 时 效 性:-- 效力级别:--

一、大力加强和整顿现有护理教育

全国现行护士教育主要有卫生学校办护士专业、医院办护校和独立护校三种类型,都是培养护理人员的重要基地。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要认真加强领导,从调查研究入手,区别情况进行整顿。要通过整顿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要特别强调加强学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生必须掌握的知识不宜任意减少。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基本技能训练。目前暂由省、市、自治区卫生局或学校制定训练项目和要求,先行执行。主管部门要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对不按或不完全按教学文件组织教学的学校要及时予以纠正。这是衡量学校工作的重要标志之一。

第二、加强教研组的建设。教研组在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方面起着决定作用。各校在重点加强基础学科教研组的同时,要切实建设好基础护理学和临床学科教研组,由专业教师和担任教学工作的护理人员、医师等组成。教研组正副主任要在群众选举的基础上,由主管部门正式任命,作到有职、有权、有责。

第三、省、市、自治区卫生局每年为护理教育拨出必要的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充实和更新护理专用的教学设备、图书资料、标本、挂图、示教模型等;并要积极组织力量摄制一批护理教学影片和幻灯片,加强直观教学和电化教学,使护理教学手段逐步现代化。

第四、要整顿好医院办护校和卫校的护理专业。医院办护校要由省、市、自治区级综合医院、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和条件较好的地、市综合医院主办。护校应逐步尽快做到具备五个条件:1.有校舍(教室、实验室、宿舍);2.有独立编制;3.有专职教师;4.有教学仪器设备;5.有相应的教育经费。

有些卫校不具备办护理专业条件的,要在省、市、自治区范围内进行调整,切实保证培养质量。

第五、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适当增加护理专业招生任务。同时采取其他措施如动员转行的护士归队、稳定现有护理队伍等,争取三、五年内使医护比例达到一比二水平,基本解决医护比例失调问题。

二、积极恢复建立护士学校

各省、市、自治区要在三年内恢复或新建一所护校。其主要任务是培养高质量的护士,并负责在职护士的培训提高工作。学校规模不宜过大。要把这所护校办成本省、市、区起示范作用的护理教育的中心。

三、恢复和发展高等护理教育

护理是一专门学科。随着我国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医护工作日益科学化、复杂化和现代化,有必要恢复和发展高等护理教育,以培养掌握比较系统基础理论知识和全面护理技能,有一定外语水平和护理科研能力的护师。计划在二、三年内选择有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试办护理专业(系)。列入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学制暂定为四年。举办高级护理专修班,招收护士学校毕业或同等水平、从事护理(或教学)工作五年以上、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护士入学,以提高基础理论为主,学制二年。

四、提高护理师资水平

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使护校的专业教师逐步达到大专水平。要积极创造条件,与当地高等医学院校合作,或由卫生干部进修学院举办护理专科进修班,提高护理师资水平。

五、做好在职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

现有护士长的培训提高是当务之急,地、市以上卫生部门都要积极举办“护士长进修班”,并应有明确的培训计划和要求。轮训期限由各地视具体情况确定。

各级卫生部门要制定规划,采取办训练班等多种有力措施,使在文化大革命中培养的和未经正规训练的护士,分别在三至五年内达到护校毕业水平。要加强在职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业余教育,切实保证计划安排的业务学习时间。要发挥护理学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总之,要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各种护理教育都必须切实解决好教学和毕业实习基地问题。此种基地的主要条件是护理师资力量强、病种广泛、制度健全。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医院不应选为实习基地。对现有基地也要加紧整顿好。

七、加强领导

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分管护理工作的副局长,要加强护理教育工作的领导,医教处应有专人主管护理教育并认真抓好。要选派懂业务的干部担任护校主要领导,增加领导班子中业务干部的比重。要定期轮训管理护理工作和护理教育的行政管理人员,使之逐步成为熟悉护理业务的内行。要经常注意加强对护士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她(他)们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热爱护理专业、安心护理工作、又红又专的护理专门人才。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和老护理教育工作者的作用。对已脱离护理教学工作,确有真才实学、有教学经验的人,要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安排归队,使她(他)们在培养护理新生力量方面继续贡献力量。把各种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加速护理教育的发展,提高护理教育质量,实现医药卫生工作现代化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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