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案例——高利转贷罪其他

南京律师网 2023-07-22 05:02

【主要案情】

  周某是宁波D公司的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2009年至2012年,周某以其丈夫名义先后7次向宁波银行申请个人白领通专用最高额借款,每次均为30万元。上述贷款资金发放后,周某以月息2%将该贷款资金全部转借给D公司。周某在支付银行利息后获利人民币11万余元。

  镇海区人民法院认定,周某的行为构成高利转贷罪,因周某有自首情节,且信贷本息已全部收回,违法所得已被收缴,故判处其免予刑事处罚。

  【律师评析】

  国家对信贷资金管制较严,有些个人和企业的具备良好的信用,易从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故而自己申请贷款并转贷给其他信用不佳的人,并借此牟利,这种行为为国家所禁止。不过,如果在获取信贷资金时并无转贷意图,后因资金意外闲置等原因转贷他人,这时不应评价为高利转贷行为。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可将贷款提前还清,以避免刑事风险。

  【法条索引】

  《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网络

延伸阅读
  • 骗税算经济犯罪吗

    骗税算经济犯罪吗算,比如有骗取出口退税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相关法律《刑法》

  • 传销属于经济犯罪吗

    传销属于经济犯罪吗传销虽然与经济有关,但是并不属于经济犯罪。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

  • 如何区分经济纠纷案件与经济犯罪嫌疑

    【案情简介】某贸易公司对某建工集团公司提起诉讼,诉称:某建工集团公司承建阳光花园项目,其所属的“某建工集团公司阳光花园项目工程部”于2015年6月25日与某贸易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由“某建工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