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官宣!多达27个省可以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这3类人除外!法律顾问

河北律师 2021-12-26 06:40

近些年,随着农村人口的流失很多的宅基地都空的空,荒的荒,好多人家的房子都塌了,这样造成了很多资源的浪费,2018年国家又出台了不少惠农政策,整治农村的宅基地问题。那么这样浪费资源究竟该如何处理呢?是不管不问还是已经有解决的办法了呢?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有哪几类房屋

将会被强制拆除?

农村无主或者无法联系上主人的危房01

随着农村人口的流失以及生老病死等等问题,现在许多农村家庭由于家庭人口全部去世导致房屋无人继承,成为无主房屋,此类房屋长期无人搭理成为了危房之后,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同时还有部分农民朋友进城之后,就放弃了农村房屋导致其将出现倒塌荒芜,而村集体也无法联系到房屋主人,此类房屋也将会被拆除!

危房改造中另址建房后的原危房02

目前在农村的危房改造中大多都是原址进行危房改造,不过有部分农民朋友原址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比如说: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频发区,对于这一类的农民朋友而言,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将会另选地址修建,而其原有危房也将会被拆除!

在农村拥有多处房屋03

目前农村一户多宅现象尤为严重,虽然国家大力提倡农村“一户一宅”整治,但依旧有部分农民朋友因为继承等等愿意出现一户多宅,但这些农民朋友只长期使用一处房屋,而多余的房屋却出现了荒芜倒塌,这一类的危房也将会被强制拆除!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进城发展,宅基地的需求在减少,但是宅基地的总数并没有减少,因为很多人进城之后宅基地也没有退出。

面对这些问题,国家开始实行“宅基地有偿退出”的政策, 同时,为了使农民快速脱贫,我国制定了各种惠农制度。

其次,今年最新出台的危房改造导则,

讲了哪些内容?

对于咱农民来说,“住的安心”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有了好的居所,方能安心劳作,享受生活。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就是解决贫困群体住房安全和住有所居的有效措施,受到了农民的热烈欢迎。今天,小编再根据近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来谈谈你所关心的“危房改造”。

目前农村房屋垮塌的原因主要分为了两类:

1、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垮塌;

2、房屋长期闲置荒芜无人打理导致房屋垮塌。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省(区)▼

此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有27个省(区):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山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

▼农村房屋改造内容▼

D级危房:拆除重建

C级危房:加固维修

拆除重建要求:

1. 保证正常使用安全与基本使用功能;

2. 遭受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影响时,不会造成农房倒塌或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3. 要符合一定的环保、生态要求,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加固维修要求:

1. 当屋面出现明显的坍塌变形、渗水或防水层损坏现象时,进行维修;

2. 歪闪墙体设置加固或拆除重砌上,消除农房正常使用的危险点;

3. 改善危房存在的结构体系不合理、构造措施不完备等问题。

最后,

这三类人没有资格重建!

同时对于危房户,国家还会出补贴帮其重建,但要想重建,是需要条件的,以下3种人,想都别想。

户口不在本农村集体组织的人01

目前许多农村家庭已经将户口迁出了当地农村集体组织,迁入到了其他农村集体组织或者迁入到城市,这部分农民已经不属于当地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也就丧失了在当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权益,房屋垮塌之后,其不能够在重新修建,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拥有多处房屋,住房权益有保障的人01

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动“一户一宅”工作,宅基地也仅仅是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所以如果农民朋友已经在当地农村集体组织拥有两处及以上的房屋,当其中一处房屋出现倒塌之后,也不能够在其基础之上重新修建,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面临征地拆迁的人03

目前随着城市以及农村的发展,许多农村已经被列入到征地拆迁规划之内,但部分农民朋友由于农村的房屋出现了倒塌,担心赔偿过少,就想着在原有宅基地上重新修建房屋,此类情况也是不允许的,农民朋友一定要注意!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城乡建设部、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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