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2023规定其他

快问律师 2024-02-13 16:27

2023农村宅基地新政策如下: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3、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4、对宅基地使用和继承有了规定。

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只对其拥有使用权,以往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大多都继承了宅基地,但农村宅基地改革后,宅基地的使用也要按照规定,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继承宅基地。比如说长期闲置的宅基地将有集体收回,不可以再继承。如果你家的宅基地房子倒塌后,长期搁置,宅基地将会有当地的村委会回收。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的居民,不能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要符合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

5、宅基地不能买卖进行交易。

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因此不能对宅基地进行买卖,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部分地区还有宅基地买卖的想象,新政出台后,农村宅基地再出现这种非法的土地买卖,村委会发展后不仅要没收,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6、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进城落户

宅基地改革后,对于已经进场落户,而还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却并没有使用,导致农村空心村和荒废闲置的宅基地的情况,国家鼓励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农民要进城落户的时候可以选择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会获取一些补贴减少农民进城落户的经济压力。

7、一户一宅的原则。

现在不少农村还存在的一户多宅的想象,土地改革之后,新政要求农村居民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申请进行严格把控,只有符合条件、确实需要建房的用户才可以进行申请审批。

8、对农村建房进行严格把控。

现在农村宅基地建房的也有相关的规定和要求,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宅基地和违规宅基地将会被叫停,有需要建房的农民朋友,要按照房建部的先关规定,提交申请,审批后才能建房。

农村宅基地改革之后,对于农村土地的管理将会更加规范,有据可依。想要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朋友,一定要注意了,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层高等范围内进行申请。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流程如下:

1、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

2、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

3、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

4、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

5、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

6、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

7、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的补偿安置方案和听证会上各方发表的意见;

8、土地补偿登记被征地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明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9、落实补偿安置后交付土地政府机关按照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则应当将土地按期交付。

二、农村宅基地拆迁需要材料如下:

1、拆迁许可证;

2、当事人身份证;

3、户口本;

4、原房产证和土地证。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农村宅基地拆迁需要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户口本、原房产证和土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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