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张岩雨
2023-02-13 21:02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生淫秽书刊罪(刑法第363条第2款),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提供书号、刊号,造成淫秽书刊出版的行为。
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立案标准
暂未收录相关数据!
0/500
发送
赞助链接
相似文章
- 丈夫回应妻子发视频求交房被指擦边06-11
- 17岁女孩代孕案涉事公司被罚25万 暴露代孕黑产法律与伦理困境06-07
- 17岁女孩代孕案:涉事公司被罚25万背后的法律与伦理困境06-07
- 张纪中称将倾尽一切守护家06-06
- 亲子鉴定要多少钱的费用06-03
- 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有什么06-03
- 离婚起诉立案后的流程怎么走06-03
- 离婚二个人都同意离婚当天就给证吗06-03
- 二个人都同意离婚当天就给证吗06-03
- 律师回应女子为4只宠物狗立遗嘱 专款专用引发热议06-03
- 哪里可以咨询婚姻问题?06-03
- 哪里可以咨询关于婚姻的问题?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