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深圳福田律师
2023-03-02 16:20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公司、企业及其有关人员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量刑标准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立案标准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0/500
发送
赞助链接
相似文章
- 女子被男友捆绑手脚:他去买刀了12-05
- 女员工举报被领导施压发生性关系12-05
- 越来越多人选择签“婚前协议”12-04
- 家长在班级群发不雅视频被警方带走12-04
- 女子联系不上男友谎称男友嫖娼12-04
- 结婚后,她被删光通讯录,强制不得外出工作……11-28
- 女子婚后通讯录几乎被丈夫删光11-27
- 消防支队一科长被妻子举报婚内出轨、逼迫堕胎,泉州消防回应11-24
- 外地户口怎么登记结婚?11-20
- 结婚所需要的材料11-20
- 集体户口结婚的程序是什么?11-20
- 双方办理结婚手续生孩子缴纳罚款的标准是多少?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