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以学车为名对女子实施猥亵,如何判刑?刑事案件

周律师 2022-07-30 02:22
辽宁葫芦岛,发生了一起让人愤怒的猥亵案。男子张某是一名驾校教练,一天傍晚在女子刘某车内,以帮助刘某练车为由,对其实施了猥亵,第二天下午,张某在同一地点采取相同的方式,又对刘某实施了猥亵,当天刘某便报了警,随后警方便将张某抓获归案,目前,检察院已经提起了公诉。
 
#大兵叔叔说法#
 
张某的行为确实让人愤怒,两天的时间,先后猥亵同一名女子,更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其猥亵方式让人愤怒不已。
 
本案中,张某由于违背受害人意愿,采取暴力方式,压制住受害人的反抗,对受害人隐私部位实施猥亵的,其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强制猥亵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于在两天的时间,张某先后对同一受害人两次实施猥亵,虽然在定罪方面,只定为一个罪名,即强制猥亵罪即可,而不会因为张某先后实施了两次,就对其按照两个罪名处罚,只不过由于其存在两次猥亵,在将来量刑时会对这个情节予以考虑。
 
虽然张某是一名驾校教练,利用教他人开车之际趁机猥亵的,但是由于事发是在被害人车内,又加上这是张某的个人违法行为,因此作为驾校无需承担责任。
 
如果受害人刘某是在驾校学车期间,遭到了驾校教练的猥亵,那么对于驾校而言,便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当然,作为学车的女性,有必要在找教练时,找同性的教练练车,毕竟至少不会遭受不法性侵害,当然,如果找异性教练学车,尽量避免单独和异性教练在车内甚至是偏僻处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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