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不得通过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刑事案件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解释》在“1998年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以下简称《法庭规则》)基础上,对有关法庭纪律的相关规定作了修改、完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1)服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礼仪;(2)不得鼓掌、喧哗、哄闹、随意走动;(3)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4)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提问;(5)不得实施其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之所以规定未经许可不得传播庭审情况,主要考虑:实践中,个别诉讼参与人当庭利用电脑、手机等“直播”庭审情况,试图引发舆论关注、炒作,制造“舆论压力”,这显然干扰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判;诉讼参与人不专注庭审,无疑也有违职业道德,有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对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审判长可以决定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拘留的,人民法院应当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并可以建议依法给予相应处罚。辩护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强行带出法庭或者被处以罚款、拘留,被告人自行辩护的,庭审继续进行;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应当宣布休庭。
需要说明的是,在就解释稿征求全国法院意见过程中,有关法庭纪律的规定曾引发争议,对此,我院高度重视。经综合考虑各方意见,进一步深入研究,正式公布的解释对其中容易引发争议的内容作了修改或者删除。
-
知名媒体人刘春遭禁言
公开资料显示,刘春是中国传媒大学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毕业,现任凤凰新媒体高级副总裁,曾兼任中国传媒大学、广西大学等校兼职教授。据悉,2023年1月,微博曾对排查到的12854条攻击专家学者等违规内
-
骑手多次造谣被永久封号!美团:爆款卖惨视频多为剧本
近日,一名男子身着美团骑手工服面对镜头吐槽食品安全的视频被广泛传播,微博话题“建议大家有些外卖别点了”登上热搜。有细心网友发现,该视频原发账号为“小颜拼搏中”,是被搬运到微博上,而同样的文案,此前已有
-
同学指证武大肖某某有前科?
近日,武汉大学图书馆“性骚扰”事件被广泛关注,有网友举报称,有人冒充事件当事人肖某某的“同学”、“高中室友”并散布不实消息。8月4日,微博社区观察员官方账号@围脖侠发布公告显示,两名违规用户被关闭账号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66岁老头与情人发生关系后猝死!家属起诉情人索赔55万08-15
- 女儿非要跟我发生关系怎么办08-12
- 和亲女儿做爱犯法吗?08-12
- 亲女儿成年且自愿的情况下每天和亲女儿做爱违法吗08-12
- 13岁和姐姐发生了关系,该怎么办?08-12
- 婚礼后同居近一年无夫妻之实,新郎起诉返还财产称新娘“不让碰”,女方被判返还18万元彩礼08-11
- 男子修行10年还俗 向女儿要赡养费08-10
- "婚内强奸案"将开庭 男方姐姐发声08-10
- 坐月子被逼发生关系 女子打死丈夫08-10
- 男子殴打妻子发生关系被告强奸08-10
- 男子转嫖娼对象138万原配追讨败诉08-09
- 男子转嫖娼对象138万 原配追讨败诉 法律漏洞凸显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