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城管法律法规不足(试结合案例分析,我国城管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哪些)其他

南京律师网 2023-06-29 23:10

1.试结合案例分析,我国城管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哪些

城管执法的依据主要是行政处罚法和地方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

城管的权利只能暂扣违章物品而不能没收,这就导致了部分摊贩一而再再而三的继续摆摊。因为暂扣的物品一般价值不大,所以在根本上对于摊贩没有威慑力。

另外,我国还没有出台任何一部专门针对城管设立的法律法规。很多法规都是借鉴的其他部分的相关条款。

比如最常见的无证游商,处罚依据是借鉴的工商管理法。机动车乱停放借鉴的是交通管理法等等一些。

要从根本上解决城管执法中的尴尬境地还是要人大尽快出台具体的专门法律法规。

2.浅谈如何改善城市管理执法环境

文 章来 源莲山 课件 w w w.5Y k J.cO m文秘 近年来,各地城管执法局意识到“打铁还须自身硬”道理,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而与此同时,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常让我们城管人感到困惑,暴力抗法、执法后遭报复的事也屡见不鲜,在网上,只要在搜索引擎中键入“城管”二字,搜索结果大多是关于城管野蛮执法、殴打当事人等的负面报道。公众在媒体的负面报道引导下对我们城管执法也就陷入了误区;加上现实中我们队伍中确实存在少数城管不文明执法的现象,这就进一步引发执法相对人对我们执法工作的抵触,这不禁引发了我们对城管执法环境的思考,城管执法的现实执法处境及公众形象如何改善?我想可以在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一、进一步加强城管职能的宣传,是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前提。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一个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部门,其职能还没有被广大市民所了解和认知。

因此遇到执法受阻时,常有不明就理的群众围观起哄。从现状看,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首先 ,城管执法机关要把城管执法人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向社会传播,以获得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城管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和城管执法人员的亲和力。其次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利用新闻媒体,采取标语横幅、设立网站、行风热线、知识竞赛、法规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 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接受、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从正面引导公众,宣传队伍新形象。

新闻媒体是城管执法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主要载体,我们城管执法机关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最大限度地用好传媒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效应。通过媒体,大力弘扬正气让社会舆论、各级领导公正地评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肯定执法队员的成绩;客观地对待我们这支刚成立的年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要看到尽管我们的队伍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但我们的队伍是富有活力的,我们的工作是积极努力的,我们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让公众知道我们的队伍视形象如生命,一直为改善形象在努力。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是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的必备条件。

(一)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方式更加多样。所有这些都对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执法人员不仅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还要熟练掌握城管执法业务知识。因此,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树立重视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用新的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了业务技能,实现了由经验型向学习型机关的转变。 (二)、加强作风建设。

坚持文明执法,必须从城管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抓起,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上下功夫。一是实行"三公开",即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二是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对违纪违法人员严肃查处,增强了机关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能直接、及时反馈,从而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三是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罚款全部到指定银行缴纳。

重塑了执法机关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新形象。 三、健全法律体系,是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的基础。

依法行政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已严重影响到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是个新生事物,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有法律依据和相应的执法主体地位。

只有通过立法,确认为城市管理的合法主体,城管执法局才能名正言顺地开展工作,只有城市管理工作有了明确的法律支撑,才能谈可持续发展。因此须尽快制定适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或条例,使之成为可以遵循的法律体系。

否则处理违章行为对方拒不服从时,执法人只能束手无策。因此健全法律体系才是最基础和最应先行的工作。

四、充分发挥城管公安的作用,是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的司法保障。 我们城管工作面对的执法相对人多是“弱势群体”,他们不得不靠违章经营维持生济。

当执法人员进行纠正和取缔时,这些人就会把对自身现状和社会的不满情绪发泄到城管人员身上,在面对执法者时,常常是以暴抗法,甚至围攻城管队员,给城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对暴力抗法事件仅依据现有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及规章,城管部门难以独立解决此类问题,因此,这样就需要公安队伍给予我们工作上的支持和保障。我们可借鉴部分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建立城管公安分局执法机制,或是增加城管队伍中的治安办的力量。

公安协同执法,既可对违章者形成。

3.针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谈谈措施和办法,怎么写啊

“城市管理”?城管吗我想象的草稿:一、治标: 法律法规要完善,制度体制要健全,正所谓有法可依 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做到有法必依(“坚持依法行政。

规范行政行为,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17大报告) 。

拿来主义,学习别人的经验,借鉴别人的模式(发达国家城市拉,港澳啦 其他模范城市拉)。

二、治本: (拔高)从根本上树立服务意识,加强理论学习(17大精神啦 科学发展观啦 学习实践活动啦),从管理向服务转变 提高服务水平和决策水平(“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各项决策都要做到程序依法规范、过程民主公开、结果科学公正。”

17大报告) 管理中的矛盾宜疏不宜堵 坚持以人为本。

4.浅谈如何改善城市管理执法环境

文 章来 源莲山 课件 w ww.5Y k J.cO m文秘 近年来,各地城管执法局意识到“打铁还须自身硬”道理,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而与此同时,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常让我们城管人感到困惑,暴力抗法、执法后遭报复的事也屡见不鲜,在网上,只要在搜索引擎中键入“城管”二字,搜索结果大多是关于城管野蛮执法、殴打当事人等的负面报道。公众在媒体的负面报道引导下对我们城管执法也就陷入了误区;加上现实中我们队伍中确实存在少数城管不文明执法的现象,这就进一步引发执法相对人对我们执法工作的抵触,这不禁引发了我们对城管执法环境的思考,城管执法的现实执法处境及公众形象如何改善?我想可以在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

一、进一步加强城管职能的宣传,是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前提。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一个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部门,其职能还没有被广大市民所了解和认知。

因此遇到执法受阻时,常有不明就理的群众围观起哄。从现状看,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首先 ,城管执法机关要把城管执法人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向社会传播,以获得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城管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和城管执法人员的亲和力。其次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利用新闻媒体,采取标语横幅、设立网站、行风热线、知识竞赛、法规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 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接受、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从正面引导公众,宣传队伍新形象。

新闻媒体是城管执法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主要载体,我们城管执法机关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最大限度地用好传媒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效应。通过媒体,大力弘扬正气让社会舆论、各级领导公正地评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肯定执法队员的成绩;客观地对待我们这支刚成立的年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要看到尽管我们的队伍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但我们的队伍是富有活力的,我们的工作是积极努力的,我们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让公众知道我们的队伍视形象如生命,一直为改善形象在努力。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是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的必备条件。

(一)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方式更加多样。所有这些都对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此执法人员不仅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还要熟练掌握城管执法业务知识。因此,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树立重视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用新的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了业务技能,实现了由经验型向学习型机关的转变。 (二)、加强作风建设。

坚持文明执法,必须从城管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抓起,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上下功夫。一是实行"三公开",即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二是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对违纪违法人员严肃查处,增强了机关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能直接、及时反馈,从而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三是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罚款全部到指定银行缴纳。

重塑了执法机关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新形象。 三、健全法律体系,是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的基础。

依法行政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已严重影响到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是个新生事物,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有法律依据和相应的执法主体地位。

只有通过立法,确认为城市管理的合法主体,城管执法局才能名正言顺地开展工作,只有城市管理工作有了明确的法律支撑,才能谈可持续发展。因此须尽快制定适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或条例,使之成为可以遵循的法律体系。

否则处理违章行为对方拒不服从时,执法人只能束手无策。因此健全法律体系才是最基础和最应先行的工作。

四、充分发挥城管公安的作用,是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的司法保障。 我们城管工作面对的执法相对人多是“弱势群体”,他们不得不靠违章经营维持生济。

当执法人员进行纠正和取缔时,这些人就会把对自身现状和社会的不满情绪发泄到城管人员身上,在面对执法者时,常常是以暴抗法,甚至围攻城管队员,给城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对暴力抗法事件仅依据现有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规及规章,城管部门难以独立解决此类问题,因此,这样就需要公安队伍给予我们工作上的支持和保障。我们可借鉴部分试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建立城管公安分局执法机制,或是增加城管队伍中的治安办的力量。

公安协同执法,既可对违章者形成震慑,又。

5.浅谈如何改善城管形象,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湖北天门城管执法致人死亡案件发生后, 城管便成为热点。

各种责难遍布网上和新闻媒体, 给党和政府形象和城管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如何改善城管的形象、改进城管工作,我认为要从社会法制环境和城管执法方式两方面做起,达到“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城市管理总目标,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真正改善地方的执法环境 城市管理部门享有执法和处罚的职权。普法是执法的前提, 执法是普法的过程。

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 我国开展了二十多年的普法教育, 经历了从人治到法治、从治民到治官的艰难转变, 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少数国民的法律意识依然淡薄、一些地方的执法环境仍不如人意。

一方面是城管执法的简单、粗暴乃至违法执法, 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是城管队员的执法行为得不到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经常受到“委屈”甚至是比“委屈”更严重的回报, 以致造成执法软弱的局面。

如此鲜明的对比,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除了部分执法队员自身素质较差及社会转型期相关法律和保障体制不健全等原因之外, 少数群众法律意识不够,缺乏对法律的权威和法律职业人的必要尊重是重要的原因。因此加强普法教育依然是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和社会氛围的当务之急。

为此我们应该树立新观念。 (一)学会尊重法律比学习法律更重要 执法者、违法者、新闻媒体和普通群众都要建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唯如此, 执法者才不会违法执法、践踏法律; 违法者才不敢漠视法律、挑战法律; 个别新闻媒体才不会为追求轰动效应, 误解法律: 少数围观者才不会不明是非、曲解法律。因此, 建立法治理念远比掌握法律知识重要。

(二)文明执法和人性化的“立法”并重 除了强调文明执法还要注重在立法阶段就体现出人性化在20 多年的普法进程中, 我国的行政领域立法速度和数量也相当惊人, 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立法质量却不尽如人意。其中,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表现最为突出。

尽管不少省市都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自签署公布之日起30 日后施行”, 然而有些城市却仍然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的现象。导致各种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 直接影响了政府形象和执法效率。

因此, 人性化的“立法”, 应当充分考虑学习、宣传和准备的环节, 否则将为执法工作设置障碍, 增加难度。 (三)与其贴标语、挂横幅不如从细节做起 在普法过程中, 有些地方偏爱造声势、走过场, 形式单调、方法老套, 个别领导甚至认为“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 干起来次要, 忙起来不要”。

建议在城管执法过程中,要将普法与执法紧密结合起来, 从细节做起, 学会以法服人。例如, 在制作执法文书时, 除了写出引用法律的具体条款, 还要写明该条款的具体内容。

因为我国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数目繁多、内容庞杂而且不断有新法出台, 行政相对人很难掌握所有行政部门的具体规定。因此, 将执法文书引用条款的具体内容明确写出更容易使人了解法律、接受处罚, 比起照本宣科的法律讲座而言更经济更有效。

(四)与其委曲求全不如从严执法 当前一些社会舆论和部分领导对城管执法宣传存在片面性, 曲解或误解人性化执法的真正内涵, 甚至把执法时的委曲求全当作人性化执法的“光辉”、误导了群众。北京曾发生了个体商贩与城管执法人员对峙39 小时的抗法事件。

执法者的软弱不仅没有得到群众的同情, 其态度和能力还引来了不少质疑, 引起了公众和法律专家的不解和不满。面对抗法者执法者更应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从严执法, 只有严格执法, 社会秩序才能更有序。

(五)想要人理解就要先让人了解 城管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 其工作的最终目的和落脚点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重视和民众广泛参与, 城管自身要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城管法律法规, 开展网上交流与论坛、城管执法进社区和招募城管执法志愿者等活动拉近城管与民众距离, 让大家切身体会到城管工作的最终目的是为大众服务, 让群众理解、支持、参与城管工作, 形成良性互动、大众参与、全民重视的城管执法氛围。

二、以人为本, 务必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切实贯穿“堵疏结合”的原则 所谓城管执法的“堵”, 就是依法办事, 严格执法, 必须采取果断严厉的法律手段, 使其受到应有的惩处, 对城管执法过程中的各种违章违法行为要堵得住, 特别是对“钉子摊”,“犟头户”等要敢于碰硬, 决不心慈手软, 切实维护好大多数市民群众的利益。所谓“疏”, 就是对人们的合理需求予以适当安排与引导, 适当设立一些疏导点, 用规范管理的方式化解矛盾; 同时也是维护大多数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大禹治水, 成在疏导。只堵不疏, 只能治标, 不能治本; 只疏不堵, 就会导致出现混乱不堪的“理想主义”。

因此城市管理不能只在“堵”上下工夫, 要堵中有疏、疏中有堵; 疏堵结合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城管部门作为政府管理城市的职能部门, 这种管理职能的履行, 很大程度上要借助于服务的手段, 管理的宗旨就是为广大市民群众创造一个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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