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道德法律法规(教师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其他

大庆律师网 2023-06-15 20:03

1.教师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师德师风法律法规内容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职业要求:以爱岗敬业为荣,以敷衍塞责为耻。以开拓创新为荣,以因循守旧为耻。

以勤勉博学为荣,以懒惰肤浅为耻。以关爱学生为荣,以漠视学生为耻。

以廉洁从教为荣,以岗位谋私为耻。以因材施教为荣,以千篇一律为耻。

以团结协作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仪表端庄为荣,以不修边幅为耻。

以尊重学生为荣,以辱骂学生为耻。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法律法规有哪些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相关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关于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关于《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4.国家对教师道德道德标准是什么需要遵守国家什么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的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规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

比如: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

详情请查看《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5.教师的道德规范是什么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三爱两人一终身):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倡导“爱国守法”就是要求教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第一,爱国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支撑。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各族人民道德品质的重要特征,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

热爱自己的祖国是每个公民的义务。爱国作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教师做好本职工作的支撑点,教师要把热爱祖国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不断强化自己的爱国意识,培养爱国情操,激发爱国主义热情,做一个忠实的爱国者。

作为一名教师,首先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必须坚持爱国守法,当今社会有许多教师出现侮辱和打骂学生的不良行为甚至有一些教师性侵学生,已经违反法律,令人发指。所以这样的教师不配称为教师。

所以“爱国守法”是对教师提出的基本要求。第二,守法要求教师依法执教。

守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所有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守法主体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的活动。教师职业的神圣性、示范性,要求教师成为守法的楷模,进而对受教育者的守法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实现全体国民法律素质的提升,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基础。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倡导“爱岗敬业”就是有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没有责任感就办不好教育,没有感情就做不好工作。

教师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志存高远,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在深刻的社会变革和丰富的社会实践中履行自己的光荣职责。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

我们教师应该热爱自己的职业,对自己的工作充满热情。现在有一部分教师已经出现职业倦怠,对学生漠视,忽视学生情感,工作缺少热情,甚至贬低自己工作的价值,认为自己做的工作一文不值。

这样的教师在教学中对学生一定会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爱岗敬业”是对教师提出来的本质要求。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倡导“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亲其师,信其道。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这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在最近的新闻中,经常会报道教师虐童案,让教师这个行业白白蒙冤。作为教师对待学生应该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呵护关爱,对其好的行为给予表扬和鼓励,发现学生错误时,耐心指正纠错。

教师的成长有三个阶段,其中能否自觉地关注学生是一个教师是否成熟的标志。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

4.“教书育人”??教师天职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与任务。教书是育人的主要手段,育人是教书的根本宗旨,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倡导“教书育人”就是要求教师以育人为根本任务。教师必须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以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发展。

所谓“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教师不单纯要教书还要育人,教给学生知识的同时还要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重视知识的同时还要重视德育。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为人师表”对教师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在各个方面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影响学生。孔子曾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所以我们教师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我们的一言一行,学生都看在眼里,会模仿我们。

学生有“向师性”,教师具有“示范性”,所以“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倡导“终身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表率。

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教师必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拓展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我们经常说:“活到老,学到老”,“建设学习型社会”,其实都是在倡导终身学习。

尤其当今,科技发展迅速,许多知识我们都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库,不断学习,只有这样,才会保持进步。俗话说“教师教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

所以终身学习,是十分必要的。

6.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7.师德的六条标准是什么

师德的六条标准是:1、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2、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3、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歧视、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教书育人:遵循教育制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6、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8.教师教育法律法规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田宇新蒲新区第四十九小学2016年秋季学期教育法律法规学习材料一、教育法的渊源(一)教育法的渊源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是: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以及教育条约和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解读一、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二、教育性质与方针我国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

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教育发展的总方向。

三、教育的基本原则(一)对受教育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原则(二)继承和吸收优秀文化成果的原则(三)教育公益性原则(四)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五)受教育机会平等原则(六)帮助特殊地区和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七)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原则(八)鼓励教育科学研究原则(九)推广普通话原则(十)奖励突出贡献原则四、教育管理体制“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的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

9.教师法律法规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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