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授权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的规章可授权吗)其他

深圳律师网 2023-06-11 20:57

1.地方政府的规章可授权吗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才能授权,规章不能授权。此处的授权应是委托。

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因此,严格依法来说,此处不是授权,而是委托。

还有一种观点是此处的管理办公室应当是其内设机构,因此,对于其内设机构的权利来源就法律本质来说是一种授权,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如果是此类那么就可以确定是授权了。

如非如此,就应当是委托。

2.行政主体中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哪些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以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在具体的行政管理活动中,有时会有某个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行政职能的情况,他们是基于特定法律、法规授权而进行管理的。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时,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他们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所授职权,并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这些组织包括:(一)行政机构,行政机构又包括内部机构、派出机构和临时机构;(二)企业组织;(三)事业单位;(四)社会团体;(五)其他组织。企法网。

3.行政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吗

行政机关不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国家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有区别:

1. 法律属性不同。国家行政机关属于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属于社会组织;

2. 设立依据不同。国家行政机关是依据行政组织法设立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依据组织章程设立的;

3. 权力来源不同。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为行政组织法和其他单行法的授权;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权力来源为法律法规的特别授权。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举例: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属于教育部相关法规授权);银行(货币管理权:没收假币、更换破损货币);国家电网(电力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权)

4.哪些政府机关有行政处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实施机关的规定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 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 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 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 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 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 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通过规定可以看出,行政处罚权可以是任何行政机关(包括有处罚权和被授权行使行政处罚行为的机关)

5.什么叫授权执法

授权执法是指法律、法规将某些行政处罚权授予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一般来说,行政权只能由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来行使,行政处罚法也将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作为一项原则加以规定。但是,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化和行政管理的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数量的增加仍赶不上行政管理的需要,同时,行政管理的专业性、技术性也日益增强,单靠行政机关难以满足行政管理的现实需要。客观上需要一些社会组织承担某些行政管理职能。因此,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经过授权,非行政机关的组织就取得了执法的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处罚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由于授权是将行政处罚权授予非行政机关的组织行使,该组织取得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决定。因此,授权必须慎重。行政处罚法将授权限定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层面,将规章排除在外,就是出于慎重的考虑的结果。

6.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有哪些

授权的企业组织有以下几种

一、授权的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如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属于教育部相关法规授权),国家电网(电力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权),银行(货币管理权:没收假币、更换破损货币);,铁路运输企业,邮政企业,电信企业等公用事业企业。

二、或者社会团体,如行业协会。授权的自治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成为行政主体,这里的法规指的是国务院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包括规章。

扩展资料

国务院办公机构、办事机构、未经授权的内设机构、未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这是中央机关与机构,地方机关与机构也分为六类:

a.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包括县级到省级人民政府。

b.县以上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这里与中央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是一样的,基本上中央有什么部门,地方也有什么部门,这里要注意的是定语,必须是县级以上,乡镇人民政府是没有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工作部门。

c.各种派出机关,具有准政府的地位,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地区行政公署,县级人民政府派出的区公所及县级政府或市辖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街道办事处。

d.中央机关或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e.授权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包括派出所,公安所,税务所,

f.一定条件下的综合执法机构,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和组建的综合执法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行政主体

7.法律 法规授权组织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由于行政活动的广泛性及复杂性,某项行政事务可能由非行政机关的社会组织管理的情形有不少,如卫生防疫站和食品卫生监督站都不是行政机关,经《食品卫生法》授权,它们就能行使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权和对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相对人的行政处罚权。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事业组织。事业组织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从事为工农业生产服务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单位。

(2)社会团体。社会团体虽然不是行政机关,不属于行政系统,但法律、法规往往授权它们行使某些行政职能,如各种行业协会,它们有依法律、法规的授权管理本行业的某些行政事务的权力。

(3)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指城市和农村按居民、村民居住的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4)企业组织。企业组织主要是行政管理的对象,但在特定情况下,法律、法规也可授权其行使一定行政职权。

(5)各种技术检验、鉴定机构。对一些需要运用专门知识、专门技能、专门设备进行检验鉴定的事务,法律、法规通常授权由一些有关的技术性机构办理。

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被授权组织在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时,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

(2)被授权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被授权组织在执行其被授职权以外的自身职能时,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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