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醉酒女下属未遂获刑 强奸未遂需要什么证据其他

南京律师网 2023-05-13 02:59

  “我居然没有穿衣服!发生了什么?”一阵“嗡嗡嗡嗡”吹风机的响声,吵醒了小雪。她从醉酒中迷迷糊糊地醒来,发现自己躺在陌生房间的床上,她努力想要回忆起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时,突然走过来一个人,原来是自己的上司、公司的宋总。宋总居然凑过脸来好像要亲她,吓得她赶紧躲开了...回忆像开闸的洪水一般,昨天的事瞬间涌现...

  小雪是深圳宝安区某公司的文员,昨天快下班时,宋总叫住她,说晚上有客户需要招待,让她一起陪一下。做过公司行政前台的她,是公司的美女,温柔亲和,虽然此后去做文员不做前台接待了,但是分管她的领导、同时也是公司分管业务的宋总,有一些接待应酬还是喜欢叫上她。

  “人在屋檐下”,总有推脱不掉的时候,就这样前后参加了三四回应酬,陪吃饭喝酒、结账或者开车,一直倒还正常。这次招待,小雪无奈地答应了。

  一行人先是吃了特色牛肉火锅,又转场到一KTV唱歌。期间,小雪前后红酒、白酒、啤酒喝了好一些,可能是掺杂着喝的缘故,这次小雪吐了个稀里哗啦,并在KTV里昏睡过去。到了晚上十一点多,小雪还是没有醒来。宋总因为喝了酒,叫来朋友开车把他和小雪一起送到了酒店。

  也不知过了多久,小雪在黑暗中半梦半醒地感觉有人在脱她的衣服,可是喝了太多酒,瘫软无力的她很快又昏睡过去,直到一早上被吹风机声音吵醒。

  发现自己光着的她,责问房间里突然冒出来的宋总怎么回事。宋总解释说“昨天她醉酒把衣服吐脏了,帮她把衣服脱下来洗了...”小雪当然不会相信这样的鬼话,可是性格柔弱的她,碍于对方是领导,又没有其它证据,在宋总的连哄带骗下,坐地铁回了家。

  回家后的小雪越想越不对劲,心情沮丧地在网上和闺蜜聊天,说自己可能被性侵,天真的她居然问闺蜜“是不是只有清醒状态下的才算强奸”,朋友得知事情来龙去脉,建议她报警。犹豫再三的她甚至想要辞职,在电话中被异地的男友也发现了异常,追问之下,男友弄清原委,鼓励她赶紧报警。

  终于,她鼓足勇气拨打了110。很快,宋总被抓了,虽然他一开始还百般狡辩,但是要为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在各种证据面前,宋某无奈承认了脱去小雪衣服想要性侵的事实,并供述自己因为喝酒原因,并未成功,弄在了小雪身上和床上。

  今年3月,深检君的小伙伴,宝安区检察院依法对宋某提起公诉。鉴于宋某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受害人且得到谅解,近日,法院一审以涉嫌强奸罪(未遂),判处宋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近年来,性侵案特别是上司性侵下属案屡屡见诸报端。遭遇性侵,受害者在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报警非常重要,并尽可能保存好更多的相关证据。

  有些受害者可能基于各种顾虑选择隐忍,或者寻求私下解决途径,往往只会变相纵容施暴者。不仅自己继续生活在阴霾当中,也会让施暴者觉得有机可乘继续为所欲为,不少案件的受害者甚至因此遭遇二次甚至更多次伤害,并随着时间的久远越发难以取证,甚至会有更多无辜者受到伤害。

  所以,不管是从所谓的理性还是感性角度出发,受害者都需要勇敢发声,不仅是在拯救自己,也是在拯救更多人。勇敢的声音不应该、也不会被埋没,只会越来越强大,并且施暴者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强奸未遂需要什么证据

  实时发生的案件,及早报案。公安机关会搜集、勘验、固定、审查证据。

  既往发生的案件,要向公安机关提供真实、详尽的情况。刑诉法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强奸罪的认定就是违背妇女意志,应当围绕这个问题寻找证据,因为案情不一样,证据也不一样,主要的定罪证据:

  1、被害人身体内或内裤上残留的嫌疑人精液;

  2、被害人的现场遗留物;

  3、被害人陈述、被告人辩解和证人证言。

酒后强奸未遂怎么判

  酒后犯强奸罪的,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幼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幼女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4)二人以上轮奸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强奸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强奸的行为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逃跑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数罪并罚。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对于未遂犯一般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的,我国《刑法》中对强奸罪的量刑标准规定了多个量刑幅度,其中一般情节下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当然如果因为强奸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人身损害的话,此时还要做出相应的民事赔偿才行。

延伸阅读
  • 订婚强奸案男子起诉:结婚或退彩礼

    山西大同阳高“订婚强奸案”最新进展,1月2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被告人席某某委托代理人和辩护律师处证实,1月25日,席某某作为原告,向阳高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女方按照《订婚收彩礼协议》办理

  • 被好朋友的儿子侵犯可以报警吗?

    强奸,又叫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性交的强制性行为。强奸行为的实施者通常采取某种足以使另一方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是不知反抗的手段,违背对方意志与其强行

  • 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将为儿辩护

     来源:大风新闻  备受关注的山西阳高“订婚强奸案”又有新进展,1月23日,被告人席某母亲甄女士和辩护律师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证实,他们已经接到大同中院的出庭通知,该案二审将于2月26日在大同中院开庭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