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标准与法律法规期末(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其他

优律 2023-05-01 10:30

1.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都有哪些

以下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谢谢:)

一. 2000年以前 2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6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8

1.4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11

1.5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3

1.6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 16

1.7 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 19

1.8 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22

1.9 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25

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9

1.11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33

1.12 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 35

1.13 广东省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38

二. 2000年 41

2.1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41

2.2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43

2.3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45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48

2.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60

2.6 联网单位安全员管理办法 61

三. 2001年 63

3.1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63

四. 2002年 68

4.1 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管理办法 68

五. 2003年 71

5.1 广东省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71

六. 2004年 72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72

七. 2005年 77

7.1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 77

7.2 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管理规定 79

7.3 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 82

7.4 商用密码科研管理规定 83

7.5 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 85

7.6 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 88

7.7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91

八. 2006年 96

8.1 关于加强新技术产品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 96

8.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97

九. 2007年 102

9.1 商用密码产品使用管理规定 102

9.2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103

9.3 境外组织和个人在华使用密码产品管理办法 111

十. 2009年 113

10.1 刑法修正案(七)关于信息安全的修订与解读 113

10.2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 114

十一. 2010年 119

11.1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119

1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22

11.3 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 129

2.国家有哪些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1月7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经2000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9月25日公布施行。该《办法》共二十七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97年12月11日批准,公安部于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号)发布,于1997年12月30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2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5.《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国家为保障网络安全以及维护国家的主权,相继制定了以下一系列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范网络空间的秩序,并让网络价值最大化:

1.《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2.中办、国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3.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

4.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

5.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网络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5号)

6.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13年重点领域信息安检查工作方案>;的函》(工信部协函[2013]259号)

7.《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部令第11号)

8.《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部令第24号)

参考资料: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政策法

3.信息安全的法律与宪法之间的关系

热心相助

您好!

我国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网络安全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国家及相关部门、行业和地方政府相继制定了多项有关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

我国网络安全立法体系分为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法律。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规范。我国与网络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事诉讼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人民警察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等。

第二个层面:行政法规。主要指国务院为执行宪法和法律而制定的法律规范。与网络信息安全有关的行政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

第三个层面: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主要指国务院各部、委依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与法律规范,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国家公安部制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开展计算机安全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等。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互联网电户公告服务管理规定》、《软件产品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国际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电信网间互联管理暂行规定》等。2009年5月,又在其颁布的《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和《木马和僵尸网络监测和处置机制》中,对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和互联网运营商、域名服务机构,以及网络安全企业共同开展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和打击黑客产业给出了具体的规定。

摘自本人编著

4.信息安全通常是指

信息安全通常是指信息网络的硬件、软件及其系统中的数据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有:

◆ 真实性:对信息的来源进行判断,能对伪造来源的信息予以鉴别。

◆ 保密性:保证机密信息不被窃听,或窃听者不能了解信息的真实含义。

◆ 完整性:保证数据的一致性,防止数据被非法用户篡改。

◆ 可用性:保证合法用户对信息和资源的使用不会被不正当地拒绝。

◆ 不可抵赖性:建立有效的责任机制,防止用户否认其行为,这一点在电子商务中是极其重要的。

◆ 可控制性:对信息的传播及内容具有控制能力。

◆ 可审查性:对出现的网络安全问题提供调查的依据和手段

主要的信息安全威胁

◆ 窃取:非法用户通过数据窃听的手段获得敏感信息。

◆ 截取:非法用户首先获得信息,再将此信息发送给真实接收者。

◆ 伪造:将伪造的信息发送给接收者。

◆ 篡改:非法用户对合法用户之间的通讯信息进行修改,再发送给接收者。

◆ 拒绝服务攻击:攻击服务系统,造成系统瘫痪,阻止合法用户获得服务。

◆ 行为否认:合法用户否认已经发生的行为。

◆ 非授权访问:未经系统授权而使用网络或计算机资源。

◆ 传播病毒:通过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其破坏性非常高,而且用户很难防范。

信息安全威胁的主要来源

◆ 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 计算机犯罪;

◆ 人为错误,比如使用不当,安全意识差等;

◆ "黑客" 行为;

◆ 内部泄密;

◆ 外部泄密;

◆ 信息丢失;

◆ 电子谍报,比如信息流量分析、信息窃取等;

◆ 信息战;

◆ 网络协议自身缺陷缺陷,例如TCP/IP协议的安全问题等等。

信息安全策略

信息安全策略是指为保证提供一定级别的安全保护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实现信息安全,不但靠先进的技术,而且也得靠严格的安全管理,法律约束和安全教育:

◆ 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是网络安全的根本保证。用户对自身面临的威胁进行风险评估,决定其所需要的安全服务种类,选择相应的安全机制,然后集成先进的安全技术,形成一个全方位的安全系统;

◆ 严格的安全管理。各计算机网络使用机构,企业和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合适的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加强用户管理和授权管理,建立安全审计和跟踪体系,提高整体网络安全意识;

◆ 制订严格的法律、法规。计算机网络是一种新生事物。它的许多行为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导致网络上计算机犯罪处于无序状态。面对日趋严重的网络上犯罪,必须建立与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非法分子慑于法律,不敢轻举妄动。

信息安全涉及的主要问题

◆ 网络攻击与攻击检测、防范问题

◆ 安全漏洞与安全对策问题

◆ 信息安全保密问题

◆ 系统内部安全防范问题

◆ 防病毒问题

◆ 数据备份与恢复问题、灾难恢复问题

5.我国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有哪些内容

通过定期的监督审核将确保组织的体系不断地被监督和改善,并以此作为增强信息安全性的依据; 通过第三方的认证能增强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投资信心; 通过认证能够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通过认证能保证和证明组织对信息安全的承诺; 通过认证可改善组织的业绩、拓展业务、消除不信任感。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能切实提高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全员信息安全意识, 降低信息安全风险,保证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尤其是通过第三方的认证,更能向其他各方证明其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因此越来越姬?灌啡弑独鬼扫邯激多的组织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截止2009年9月,全球有5941个组织获得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这个数字正在快速地增长 单位缴交比例(个人及单位缴交额元四舍五入)。

6.关于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有哪些?

时间:2019-04-23 21:59:50浏览:79074次来源:律师365整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4、《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6、《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7、《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如今网络空间也经深入人们的生活,成为联系世界各地的桥梁纽带。但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国家为保障网络安全以及维护国家的主权,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规范网络空间的秩序,并让网络价值最大化。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出了目前中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4、《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5、《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办法》

6、《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7、《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8、《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0、《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11、《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12、中办、国办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13、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32号)

14、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1号)

15、中央网信办《关于印发的通知(中网办发文[2014]5号)

16、国家发改委5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2]1986号)

17、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函》(工信部协函[2013]259号)

18、《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

19、《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0、《广东公安网安部门信息安全检查细则》

21、省公安厅《关于继续深休我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1]124号)

22、《关于切实加强我省涉外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5]12号)

23、《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5]25号

24、《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12]38号

25、《关于加强我省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的意见》(粤信办[2012]3号)

26、省保密局、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开展信息安全保密检查工作制度》

27、《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部令第11号)

28、《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部令第24号)

以上中国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会随着我国网络环境的发展不断的修改完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有的条款也许会被废止,这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此外,小编要提醒大家,建立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是每个网络参与人的义务,希望大家在以后的网络生活中积极的履行自己的义务,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共建和谐网络环境。

望大哥采纳 谢谢

7.信息安全保障的安全措施包括哪些

信息安全

息安全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的内容,即需保证信息的保密性、真实性、完整性、未授权拷贝和所寄生系统的安全性。信息安全本身包括的范围很大,其中包括如何防范商业企业机密泄露、防范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浏览、个人信息的泄露等。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体系是保证信息安全的关键,包括计算机安全操作系统、各种安全协议、安全机制(数字签名、消息认证、数据加密等),直至安全系统,如UniNAC、DLP等,只要存在安全漏洞便可以威胁全局安全。信息安全是指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软件、数据、人、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信息服务不中断,最终实现业务连续性。

信息安全学科可分为狭义安全与广义安全两个层次,狭义的安全是建立在以密码论为基础的计算机安全领域,早期中国信息安全专业通常以此为基准,辅以计算机技术、通信网络技术与编程等方面的内容;广义的信息安全是一门综合性学科,从传统的计算机安全到信息安全,不但是名称的变更也是对安全发展的延伸,安全不在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将管理、技术、法律等问题相结合的产物。本专业培养能够从事计算机、通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金融等领域的信息安全高级专门人才。

8.常见的危害信息安全的形式有哪些

信息安全面临的威胁主要来自以下三个方面:一、技术安全风险因素1)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不强。

国家重要的信息系统和信息基础网络是我们信息安全防护的重点,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我国的基础网络主要包括互联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重要的信息系统包括铁路、政府、银行、证券、电力、民航、石油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关键基础设施所依赖的信息系统。

虽然我们在这些领域的信息安全防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安全防护能力仍然不强。主要表现在:① 重视不够,投入不足。

对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投入不够,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缺乏有效的维护和保养制度,设计与建设不同步。② 安全体系不完善,整体安全还十分脆弱。

③ 关键领域缺乏自主产品,高端产品严重依赖国外,无形埋下了安全隐患。 我国计算机产品大都是国外的品牌,技术上受制于人,如果被人预先植入后门,很难发现,届时造成的损失将无法估量。

2)失泄密隐患严重。随着企业及个人数据累计量的增加,数据丢失所造成的损失已经无法计量,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均可能随意受到威胁。

在当今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下,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愈演愈烈,特别在信息安全领域,保密工作面临新的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信息时代泄密途径日益增多,比如互联网泄密、手机泄密、电磁波泄密、移动存储介质泄密等新的技术发展也给信息安全带来新的挑战。

二、人为恶意攻击 相对物理实体和硬件系统及自然灾害而言,精心设计的人为攻击威胁最大。人的因素最为复杂,思想最为活跃,不能用静止的方法和法律、法规加以防护,这是信息安全所面临的最大威胁。

人为恶意攻击可以分为主动攻击和被动攻击。主动攻击的目的在于篡改系统中信息的内容,以各种方式破坏信息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被动攻击的目的是在不影响网络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信息的截获和窃取。总之不管是主动攻击还是被动攻击,都给信息安全带来巨大损失。

攻击者常用的攻击手段有木马、黑客后门、网页脚本、垃圾邮件等。三、信息安全管理薄弱 面对复杂、严峻的信息安全管理形势,根据信息安全风险的来源和层次,有针对性地采取技术、管理和法律等措施,谋求构建立体的、全面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已逐渐成为共识。

与反恐、环保、粮食安全等安全问题一样,信息安全也呈现出全球性、突发性、扩散性等特点。信息及网络技术的全球性、互联性、信息资源和数据共享性等,又使其本身极易受到攻击,攻击的不可预测性、危害的连锁扩散性大大增强了信息安全问题造成的危害。

信息安全管理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信息安全管理研究起步比较晚,基础性研究较为薄弱。

研究的核心仅仅停留在信息安全法规的出台,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的制定及一些信息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应用性研究、前沿性研究不强。这些研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管理底子薄,漏洞多的现状。

但这些威胁根据其性质,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泄露:保护的信息被泄露或透露给某个非授权的实体。(2) 破坏信息的完整性:数据被非授权地进行增删、修改或破坏而受到损失。

(3) 拒绝服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或其他资源的合法访问被无条件地阻止。(4) 非法使用(非授权访问):某一资源被某个非授权的人,或以非授权的方式使用。

(5) 窃听:用各种可能的合法或非法的手段窃取系统中的信息资源和敏感信息。例如对通信线路中传输的信号搭线监听,或者利用通信设备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电磁泄露截取有用信息等。

(6) 业务流分析:通过对系统进行长期监听,利用统计分析方法对诸如通信频度、通信的信息流向、通信总量的变化等参数进行研究,从中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和规律。(7) 假冒:通过欺骗通信系统或用户,达到非法用户冒充成为合法用户,或者特权小的用户冒充成为特权大的用户的目的。

我们平常所说的黑客大多采用的就是假冒攻击。(8) 旁路控制:攻击者利用系统的安全缺陷或安全性上的脆弱之处获得非授权的权利或特权。

例如:攻击者通过各种攻击手段发现原本应保密,但是却又暴露出来的一些系统“特性”,利用这些“特性”,攻击者可以绕过防线守卫者侵入系统的内部。(9) 授权侵犯:被授权以某一目的使用某一系统或资源的某个人,却将此权限用于其他非授权的目的,也称作“内部攻击”。

(10)抵赖:这是一种来自用户的攻击,涵盖范围比较广泛,比如,否认自己曾经发布过的某条消息、伪造一份对方来信等。(11)计算机病毒:这是一种在计算机系统运行过程中能够实现传染和侵害功能的程序,行为类似病毒,故称作计算机病毒。

(12)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由于当前约束操作信息行为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存在很多漏洞,很多人打法律的擦边球,这就给信息窃取、信息破坏者以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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