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修订的法律法规(2013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其他

陈枢 2023-04-18 09:51

1.2013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为配合刑诉法实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4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公安部12月25日公布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均自1月1日起与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同步施行。

2.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3.部门行政法规修改:《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6.《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近年来,有关学术造假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为遏制这一不良风气,教育部日前出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7.修订后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8.修订后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9.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1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11. 《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12.《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13.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4.《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2.2013和2014年哪些法律修改了

嗯,好好学习,争取早日成为法律人士。

司考会考察的新修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10月25日修正);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3年12月23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3年7月18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办理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司法协助请求的规定(2013年4月7日);7、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4日);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3年12月18日);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5月2日);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1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4年8月31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解释;14、《刑法》第九修正案,2015年通过情况而定,是否考察;15、《不动产登记条例》等。

3.2013年有什么新增或更新的法律法规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为配合刑诉法实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4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公安部修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修订《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修订《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修订了《人身伤害鉴定标准》。

4.2013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新修改的居民身份证法于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明确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行政强制法1月1日起施行,是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一部重要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车船使用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于1月1日起施行。节能车船免征车船税,农用摩托车可减免车船税,车船税可由保险机构代缴。

车船税法对乘用车的税负,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 4、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今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通过引导、规范协商以及强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能,搭建劳资双方沟通平台。 5、《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今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规定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5.2013年1月1号新交通法规定全文

核心内容: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如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介绍2013年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本文来自:法律快车 ]。

6.2013交通法律法规改了哪些

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细则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被交警抓到)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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