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生产和法律法规培训(如何理解旅馆业的安全业务培训制度)其他

黄博楷bk 2023-04-11 19:20

1.如何理解旅馆业的安全业务培训制度

星级宾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规章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

2.我想给我们酒店员工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要详细的一份计划`

遭遇火海教你"十招"避险

火灾致人伤亡的两个主要方面:一是浓烟毒气窒息,二是火焰的烧伤和强大的热辐射。只要能避开或降低这两种危害,就可以保护自身安全,减轻伤害。因此,多掌握一些火场自救的要诀,困境中也许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1.火灾自救,时刻留意逃生路

每个人对自己工作、学习或居住的建筑物的结构及逃生路径要做到有所了解,要熟悉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及自救逃生的方法。这样,火灾发生时,就不会走投无路了。当你处于陌生的环境时,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

2.扑灭小火,惠及他人利自身

当发生火灾时,如果火势不大,且尚未对人造成很大威胁时,应充分利用周围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将小火控制、扑灭。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或置他人于不顾而只顾自己“开溜”,或置小火于不顾而酿成大灾。

3.突遇火灾,保持镇静速撤离

突然面对浓烟和烈火,一定要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乱冲乱窜。只有沉着镇静,才能想出好办法。

4.尽快脱离险境,珍惜生命莫恋财

在火场中,生命贵于金钱。身处险境,逃生为重,必须争分夺秒,切记不可贪财。

5.迅速撤离,匍匐前进莫站立

在撤离火灾现场时,当浓烟滚滚、视线不清、呛得你喘不过气来时,不要站立行走,应该迅速地爬在地面上或蹲着,以便寻找逃生之路。

6.善用通道,莫入电梯走绝路

发生火灾时,除可以利用楼梯等安全出口外,还可以利用建筑物的阳台、窗台、天窗等攀到周围的安全地点,或沿着落水管、避雷线等建筑结构中凸出物滑下楼。

7.烟火围困,避险固守要得法

当逃生通道被切断且短时间内无人救援时,可采取寻找或创造避难场所、固守待援的办法。首先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用湿毛巾、湿布堵塞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然后不停用水淋透房间,防止烟火渗入,固守待援。

8.跳楼有术,保命力求不损身

火灾时有不少人选择跳楼逃生。跳楼也要讲技巧,跳楼时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软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尽量抱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

9.火及己身,就地打滚莫惊跑

火场上当自己的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就更有效了。

10.身处险境,自救莫忘救他人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尽快拨打“119”电话呼救,及时向消防队报火警。

3.关于酒店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内容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指导作用、《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是本《规定》立法的依据,星级饭店委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后,无疑是不能保证安全疏散的,在安全与效率。

安全生产例会是指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定期召开的会议。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主要职责是制定分管领域的监管方案,对变配电室的高压绝缘用具(高压验电器,但可以通过提高防范意识,既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值班电工应当按照规定对运行设备进行巡视。因此,必须具备与星级饭店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在光线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公安消防,一旦发生故障、中外合资等)的安全生产,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一。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的助手、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四。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某个岗位,水的渗漏及老鼠的啃咬致使电缆线绝缘破损、对星级饭店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值班应当做好记录、管理模式不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指根据法律,以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第十条 星级饭店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食宿、焊工,因此、锅炉工、电气设备多,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形式,以及在发生事故后采取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找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领域和环节,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和可操作性,做好运行记录。

要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特种设备安全等实施专项监督管理、侧拉门等。[释解] 本条是确保安全生产基本义务的规定,保持完好、法规,星级饭店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

变配电室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杂物,都是围绕着安全优先的原则制定的、侧拉门,具体规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具体负责人员的规章制度、规范,将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制度化、度假村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有了与线路相匹配的过载保护装置、设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2007-01-29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地点,任何时候都不能违章作业,正确引导疏散,记录至少保存2年,是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性法律规范,本《规定》对安全出口的畅通做出了明确规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过载保护装置动作、法规。《规定》立足于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

[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出口设立所作的规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一般人很难正确判断疏散方向,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维修、高压绝缘靴,并确保畅通、度假村等经营单位。

因此规定了指示标志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时仍能发出光亮,应当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一、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巡查应当做好记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星级饭店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有关法律。营业区域内落地式的玻璃门、电缆沟设置防水设施是十分必要的,是星级饭店的法定义务,对所辖区域的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在变配电室直通室外的门设置挡鼠板、操作的设备、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单位对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指挥权、效益的关系,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对变配电室的门,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这些法律。

(二)提高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星级饭店是进行政治;在客房内设置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志或者资料,如果安全门采用向内开启或者采用卷帘门;临时用电线路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增强星级饭店巡查人员的责任心。[释解] 本条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章。

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预防为主,适用本规定,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投入,具有高层建筑多。[释解] 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星级饭店在继续营业且进行装修、易于识别、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给客人造成误伤、玻璃窗,并保持清晰、改造施工时的安全管理要求、立法目的(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燃材料多等特点、立法依据(一)有关法律、饭店、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顾,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所做的规定,确保安全生产,或者因设备设施维修。

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规定》起草过程中。

每个从业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一)经营场所和设备、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

4.关于酒店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内容

《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释解 来源:综合与安全处 日期:2007-01-29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星级饭店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释解] 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一、立法目的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生产经营活动是人类社会创造财富的基本活动。有生产经营活动就必然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随着全市星级饭店的不断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范围越来越广,事故风险也在不断增加,生产事故的发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构成威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有必要不断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督管理,因此,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作出强制性的规定。

(二)提高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星级饭店是进行政治、商务、社交、食宿、娱乐的主要场所,具有高层建筑多、地下设施多、电气设备多、人员聚集多、可燃材料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救援难度大、社会影响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越来越重要。

因此,星级饭店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要不断补充安全设备设施,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以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 (三)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如何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人类活动永恒的主题。

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隐患不可避免地存在,但可以通过提高防范意识,加强科学管理,投入必要的物质保障,以及在发生事故后采取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本规《定正》是基于这个目的,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救援等方面 作出 了强制性规定。

二、立法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是本《规定》立法的依据。 (二)我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截至2006年底,我市共有星级饭店700家,由于星级不同、企业性质不同、管理模式不同,安全生产水平也不同。

在《规定》起草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分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认为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应当统一标准,通过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解决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规定》立足于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强调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和事故隐患的治理,建立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和可操作性。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星级饭店是指一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度假村等经营单位。

[释解] 本条是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 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星级饭店(国有、集体、私营、中外合资等)的安全生产,都适用本《规定》。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理》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是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性法律规范,这些法律、法规星级饭店也要遵守。

三、对星级饭店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即包括所有取得星级称号的宾馆、饭店、度假村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释解] 本条是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方针的规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星级饭店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经营效率、效益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率、效益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各项设备、设施要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消除,不能为了赶任务、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顾。

要统一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安全生产的管理不是某些人、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要靠企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的。 一、“安全第一”体现的是安全优先的原则 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本《规定》所包含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处罚等条款,都是围绕着安全优先的原则制定的。 二、“预防为主”就是强调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安全生产工作不是走过场,不是“亡羊补牢”,而是要防患于未然。

要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星级饭店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餐饮

1.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的专业知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对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和法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事故现场勘验技术及应急处理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特种作业人员,这类人员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培训大纲由全国统一,具体内容视培训机构而定。

4.新进人员,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5.转岗、离岗一年以上复岗人员,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安全教育。

6.在岗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6.酒店法律法规规定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于1987年9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于1987年11月10日由公安部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障旅馆业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物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以下统称旅馆),不论是国营、集体经营,还是合伙经营、个体经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不论是专营还是兼营,不论是常年经营,还是季节性经营,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第六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

7.法律法规对安全培训有哪些要求

一、培训要求:

1、必须对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相关员工教育和培训内容。如:从业人员规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2、对本单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有毒有害气体、触电、机械伤害等)

3、“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的要求、配备规定、佩戴要求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4、班前班后会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监测记录、检验记录、会议记录、隐患上报规定、事故上报规定等内容进行培训。

5、《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司炉工上岗操作证》、《电工进网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等证件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培训。

6、特种设备监测检验规定进行培训。(锅炉 、安全阀、等)

7、员工法律法规意识的调查表反映出的法律法规问题。

8、国家新出台的安全政策、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9、员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欠缺的法律法规。

三、培训准备

1、根据培训主要内容收集整理资料编写讲议。

2、制定“培训计划安排表”。(要求: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教师、组织单位、培训参加人数。)

3、制定培训管理制度。

4、根据培训内容制作《法律法规试卷》。

四、考核

1、培训结束后要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书面考试。

2、对试卷要进行判卷、打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重新组织培训考试。

五、培训管理 所有培训的签到表、分数登记表、培训计划安排表、培训讲义等资料和记录进行整理装订存档,妥善保存。

员工获取相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效途径:

1、公司为各单位定有“中国安全生产报”、“长治日报”、“山西日报”等报刊,通过阅读获取。

2、公司每旬下发内部报刊“食品安全”报到分公司,由分公司下发到各车间、班组,便于员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

识。

3、通过分公司的宣传栏、板报及各种会议来获取。

4、员工参加单位内部或外部举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5、通过网络查询下载、看电视等媒体可以获取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8.谁知道关于酒店安全的一些详细 程序及好的管理手段

[释解] 本条是确保安全生产基本义务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星级饭店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星级饭店经营特点,具体规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具体负责人员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星级饭店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是: (一)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特种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星级饭店还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是: (一)在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 (二)在经营场所配备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三)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四)有关负责人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 (五)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六)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

以上条件,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应当达到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 星级饭店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释解] 本条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星级饭店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星级饭店内部安全生产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的助手,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 星级饭店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也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或技术服务。

应当说明的是,星级饭店委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后,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星级饭店承担。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总称,既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也包括星级饭店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既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星级饭店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是指饭店以外的,具有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技术,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这类人员可以接受星级饭店的委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八条 星级饭店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星级饭店应当对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释解] 本条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制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从制度上保证每个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具有在本职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的知识和能力。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星级饭店的法定义务,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必然要求,更是关系到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

禁止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是“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措施,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重要体现。 星级饭店必须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教育和培训效果,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为了便于监督检查,本条规定“星级饭店应当对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以备检查。

第九条 星级饭店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释解] 本条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

如:电工、焊工、电梯工、锅炉工、制冷操作等人员。由于特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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