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男子因感情纠纷捅死29岁男子 持刀伤人致死怎么判?其他

靖西在线 2023-03-26 21:29

  据萧山公安消息,8月18日,浙江杭州,萧山警方接群众报警称,瓜沥镇人民医院附近有人持刀伤人。现将调查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通报称,2021年8月18日傍晚,萧山警方接群众报警称,瓜沥镇人民医院附近有人持刀伤人。接报后,萧山警方迅速联动120前往处置,并在现场发现2名伤者。

  经初步调查,系汪某(男,60岁,河南人)因男女感情纠纷用刀捅伤祝某(男,29岁,安徽人)后自残。

  目前,祝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汪某已被警方现场控制并送医治疗,现伤势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件回顾:

  8月18日傍晚,浙江杭州萧山区瓜沥镇一60岁男子持刀杀害29岁男子,犯罪嫌疑人随后自残。

  8月18日晚,萧山区瓜沥镇船坞路一商户何先生(化姓)告诉记者,案发当日下午5时许,地点就位于他家门店对面。当时,一辆白色宝马车停在路口红绿灯处,车内有一男一女两人,此时一名年纪稍大的男子过来将车窗玻璃掰断,持刀捅伤车内男子。

  “很多人说车内女子疑似车外男子的妻子。”何先生说,持刀男子捅伤车内男子后又持刀捅伤自己,后来车内男子被抬下来后脸色发白。

持刀伤人怎么定罪?

  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未对具体的伤害后果作出规定,但第二款对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严重残疾等伤害后果的刑事处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据伤害后果的程度和刑罚的轻重成正比的逻辑,可以认为第一款所规定的刑罚就是对应轻伤这种危害结果的。

  第二,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危害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若故意伤害行为仅造成被受害人轻微伤,则其行为应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为是犯罪。

  第三,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持刀伤人致死怎么判

  犯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延伸阅读
  • 男子服务区被套路买30箱空壳螃蟹

    3月28日,安徽阜阳。男子服务区遭连环套路,从两拨人手里买三十箱空壳螃蟹。妻子张女士称,海鲜是老公从外地经过服务区买的,当时被人推销螃蟹,原价200元一箱,现在只要70元,老公就买了三十箱,拿回来煮了

  • 男子涉嫌走私被判11年却一天牢没坐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官网公布一则办案动态。经过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不懈努力,2023年12月,暂予监外执行10年之久的社矫对象赖某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2366万元罚金刑同步

  • 外籍男子与女友分手为房子打官司

    李某是60后外籍人士,早前与80后的张某一见倾心,并在不久后确立恋爱关系。为了稳固爱情,李某在2014年购买了一套商住房,并将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若干年后两人分手,因房子的归属闹上法庭。2月26日,澎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