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法规清理的函(律师函怎么写)其他

鄂尔多斯在线 2023-01-20 02:37

1.律师函怎么写

律 师 函

四川XX工商贸易公司:

就你公司拖欠XX石油管理局驻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租金及相关费用一事,本律师受办事处委托和四川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具体事实,现向你公司发出律师函。

1.你公司应在2002年5月15日前向办事处付清房屋租金和相关费用共计214278.62元,并清理租赁设备和设施,交接租赁资产,否则,办事处将在2002年5月16日停止XXXX酒店三楼的水电供应,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2.若不按以上时间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本律师将代理办事处把此事诉诸于法律,起诉至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你公司的法律责任。届时,办事处将不再保留与你公司友好协商的余地,你公司不但要全额付清拖欠的租金和相关费用,而且还应向办事处支付滞纳金

元、违约金10713.93元,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都一并由你公司承担。

特此函告!

xx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年 月 日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 清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国务院决定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一)现行行政法规; (二)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现行规章;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现行规章。 二、清理原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分别负责清理本级人民政府、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规章主要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所代替的,要明令废止。

(二)规章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 (三)规章个别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四)在规章清理中发现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要将处理建议送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处理。 国务院法制办具体承办行政法规的清理工作,并按照以下原则提出建议,报国务院做出决定: (一)行政法规的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所代替的,要明令废止。

(二)行政法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 (三)行政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三、清理工作要求 及时清理行政法规、规章是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和重要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清理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国务院法制办要加强工作指导,抓好督促检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行政法规和规章清理工作要在2007年10月底前完成。

行政法规清理工作完成后,国务院法制办要及时将清理结果报国务院,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规章清理工作完成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及国务院各部门,要分别将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向社会公布,并于2007年11月底前将清理工作总结送国务院法制办(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将清理工作总结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汇总后报国务院。

附件:规章清理情况表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规章清理情况表 (一)规章清理统计表 单位名称 现行规章件数 保留件数 已废止、失效件数 拟废止、失效件数 已修改件数 拟修改件数 (二)已废止和拟废止规章目录 已废止规章目录 序号 名称 公布机关及日期 废止日期 废止理由 拟废止规章目录 序号 名称 公布机关及日期 拟废止日期 拟废止理由 (三)已宣布失效和拟宣布失效规章目录 已宣布失效规章目录 序号 名称 公布机关及日期 宣布失效日期 失效理由 拟宣布失效规章目录 序号 名称 公布机关及日期 拟宣布失效日期 失效理由 (四)已修改和拟修改规章目录 已修改规章目录 序号 名称 公布机关及日期 重新公布的规章名称、日期 修改理由 拟修改规章目录 序号 名称 公布机关及日期 拟修改日期 修改理由。

3.具备法律效力的函件格式要怎么写啊

你就自己写一个,签字,传真过去好了

哪个机关会给你开这种证明么倒好笑咧

网络公司怎么可以要求玩家开这样的函啊

法律效力,只要本人签字确认内容真实就OK了。不是说非得“律师函”才有法律效力的

这种事情就算找到派出所,派出所也不知道你的帐号是什么来头的呀

公章?这个帐号是你公司的啊?不是公司的,拿公章有P用啊

这种事情,派出所会立案才怪咧

怎么写?人家要求你写什么你就怎么写呀。把人家需要的内容写上去就行了呀

4.财政部门怎样写对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总结

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总结 1.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重大意义。

全面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有利于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严肃财经纪律,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有利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理财,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2.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涉及范围。

凡违法违规或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都要纳入清理规范工作的范围,既要规范税收、非税等收入优惠政策,又要规范与企业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通过专项清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确需保留的优惠政策。

3.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工作原则。 在工作推进上,坚持明确范围、上下联动、分类规范、依法公开等原则,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

在责任划分上,坚持“谁出台、谁规范,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负责本辖区内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清理规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税收等优惠政策的清理规范。 4.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

通知对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作出总体规定,一是违法违规的优惠政策自国发?2014?62号文件印发之日即2014年12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二是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的优惠政策,若确需保留的,可在充分说明理由、提出政策期限建议的基础上暂时继续执行,并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经省政府报财政部审核汇总后专题请示国务院,依据国务院审定的处理意见执行;未提出保留建议的,或国务院未批准保留的,一律发布文件予以废止。

对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作出具体规定,一是严禁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除细化、量化专门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各地各部门不得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起草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区域政策都不得规定具体税收优惠政策。二是规范非税等收入管理,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含经国务院批准有关部门发布的文件)规定,对企业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险缴费等。

三是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对违法违规制定与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缴纳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包括先征后返、列收列支等坚决予以取消;对其他财政支出优惠政策,逐步加以规范。

5.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主要步骤及时限要求。 一是制定方案。

2015年1月15日前,各市、各有关部门制定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落实工作措施。二是全面梳理。

2015年1月31日前,全面梳理本级政府或政府部门制订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特别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或会谈纪要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等进行全面梳理。三是认真清理。

对违法违规的税收等优惠政策,一律停止执行,并发布文件予以废止。没有法律法规障碍,确需保留的税收等优惠政策,按相关程序上报审批;未提出保留建议或未按程序批准保留的,一律发布文件予以废止。

2015年3月1日前,各市将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的清理情况表和清理情况报告报省财政厅,省直各部门将主要负责人审核后的清理情况表和清理情况报告报省财政厅。清理情况报告需包括:对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重大意义的认识; 2014年全市(含所辖县、区)税收等优惠政策基本情况;专项清理和验收工作的具体部署、典型做法、主要困难及问题等;专项清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安排或进展;建议保留的优惠政策具体情况说明等。

四是督促检查。2015年3月1日前,各市财政局完成对本市和所辖县(区)清理规范工作的督查验收 6.建立税收等优惠政策长效管理机制。

经过专项清理后保留的优惠政策,以及今后新制定的优惠政策,一律纳入长效机制统一管理。一是建立评估和退出机制。

由财政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本地区内税收等优惠政策开展定期评估,并按程序提出、上报本地区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调整、取消、延续等意见。二是健全考评监督机制。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将税收等优惠政策管理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事项外,税收等优惠政策的相关信息,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建立举报制度,对各地违法违规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行为进行监督。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定期检查和问责制度,各级监察、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查处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制定税收等优惠政策行为。

7.认真落实国家统一规定的优惠政策。 扎实开展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工作的同时,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5.怎样写法院司法建议函回复

1、司法建议回复函没有具体的格式,只需要将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落实并回复即可。

2、以下给出一个司法建议回复函范文,根据实际修改:

关于对XXXXXXX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的复函

XXXXXXXXX卫人民法院:

贵院武法建[2013]2号司法建议书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贵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贵院提出的司法建议,我局十分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组织全体卫生监督员认真讨论学习,要求在今后的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举一反三,提高办案质量,现回复如下:

1、注重违法行为的调查过程。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对查获的违法当事人的名片、门诊登记本等可以作为证据的,进行现场拍照或录像,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对医疗机构人员资质的调查中,将调查的过程记入案卷如卫生部网站查阅的情况等。

2、进一步规范事先告知书(听证书)的填写。在填写法律条款的同时,填写相关法律条文的内容(强制使用的格式化文书除外)。事先告知书(听证书)上载明的违法行为事实与卫生行政处罚决定所载明的违法行为事实表述一致。

3、注重个体工商户违法主体的把握。违法主体为个体工商户的,在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经营者系X字号业主,并载明其身份信息。

2013年6月21日

6.律师函怎么写

律 师 函

四川XX工商贸易公司:

就你公司拖欠XX石油管理局驻成都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租金及相关费用一事,本律师受办事处委托和四川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案具体事实,现向你公司发出律师函。

1.你公司应在2002年5月15日前向办事处付清房屋租金和相关费用共计214278.62元,并清理租赁设备和设施,交接租赁资产,否则,办事处将在2002年5月16日停止XXXX酒店三楼的水电供应,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2.若不按以上时间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本律师将代理办事处把此事诉诸于法律,起诉至成都市xx区人民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你公司的法律责任。届时,办事处将不再保留与你公司友好协商的余地,你公司不但要全额付清拖欠的租金和相关费用,而且还应向办事处支付滞纳金

元、违约金10713.93元,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都一并由你公司承担。

特此函告!

xx律师事务所

xx律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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