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举报后失联?警方回应其下落其他

青岛法律咨询 2023-01-16 06:44

近日,河南开封一女子反映称,去年6月父亲就餐时与人发生口角,被多人殴打致死,后该女子失联。7日,杞县警方回应称,当事人在公安局,正在调查中。

据这位女孩自述,在2021年6月28日,村头农家宴就餐时,他的父亲与侯堂村刘青彦、刘青义兄弟发生口角。之后刘青彦、刘青义等人依仗人多势众,开始对其父亲大打出手,饭店里打完又到饭店门口打,最后又注意到饭店外面的马路上打。女孩哭诉说他们的殴打行为,招招取人性命就是往死了打。最终他父亲昏死在马路上,凶手扬长而去。最终女孩家属打120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2021年杞县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在2021年6月30日,在女孩父亲死亡次日,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然而,时隔一年有余,被害人的女儿却在网络发布求助信息,称“凶手至今逍遥法外,母女有家不能回”。

时隔一年有余,事情为何还会发展到如此境地?叶婷目前身在何处?是否已被找回?对于涉事施害者二刘,去年的通报显示,其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打借施,那后续又是否受到了公正的审判?

在网上实名举报后离奇失联,很容易让人对涉事地方的治安情况有所狐疑,也让人更加关注失联背后的刑事案件情况。

据此前媒体报道,此次“失联”当事人所反映刑案,曾在2021年6月有一份警情通报,警情通报除讲述案发现场情况、犯罪嫌疑人到案情况外并无太多信息披露,与彼时死者亲属(也就是此番网络陈情后“失联”的当事人)的讲述也存在差异。到底是劝架引发围殴,还是被害人与施害人“发生口角”后引起厮打,二者的法律定性显然存在不小差别,而且该案究竟是否存在“最先发生口角并行凶”人员漏网情况,都是看起来本不复杂、经过基本调查就可以披露和解释的情况。

该案案发至今近一年半,被害人家属依然需要通过网络陈情的方式表达诉求,可能也说明除了最开始的一纸警情通报,被害人家属对案件进展的知情并不比外界多多少。虽说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侦查人员不得向证人、被害人泄露案情,但同样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中明确,刑事立案、移送审查起诉、终止侦查、撤销案件等程序性情况应当向被害人家属公开。刑事案件进行到哪一步,卡在什么地方,并不属于不能向被害人家属告知的事项。

对一个热点刑事案件的了解,外界可能是循着热度的阶段性关注,但案件当事人对案情进展的知情却不应该局限于案外人的程度。尴尬的是,当事人欲了解、跟进案情进展,却又因“失联”而导致另一桩治安案件……

更进一步说,那些因为引发网络舆情而紧急出炉的警情通报,其后续进入“进一步侦办”中的个案,也需要有必要的程序进展披露,不论是对于案件当事人,还是对于普通社会公众。事实上,对于社会热点案件,在进行个人隐私信息处理后,并非没有详细披露进展情况的先例。

具体到开封本案,失联的人必须有下落,“失联”的刑事案件情况也应当选择主动披露。不是只有在案件引发的热搜关注持续不断时,等到案子被拖大、拖炸时,警情通报才能有“连续剧”。知情,是最好的社会稳定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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