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权益变动时商誉的确认与计量包括哪些其他

律闻 2022-10-25 15:44

合伙企业权益变动时商誉的确认与计量

在合伙企业里,合伙企业权益的变动主要是指新合伙人入伙或原合伙人退出,以及在原合伙人之间的合伙企业伙权的转让,在旧的合伙关系解散时,又产生出新的合伙关系。

合伙企业权益变动时,不论是新合伙人投入的资金还是旧合伙人撤出的资金,与合伙人所占合伙企业权益份额是不一定相同的,这就形成了商誉。以新合伙人入伙为例。新合伙人入伙合伙企业时,他所出的资金并不一定与他占有的合伙企业权益是相同的。新合伙人以高出其享有合伙企业的权益份额的价格购买相应的权益入伙时,伙权溢价就产生了,伙权溢价是新合伙人投入资金超过其所享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该差额形成的原因很多,比如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经营前景看好,新合伙人认为原企业的资产价格被低估,原合伙人在谈判中运用了一些技巧,等等。而如果合伙企业急需现金或因新合伙人有一技之长能带来商业合同等原因时,为了吸引新合伙人的加入,合伙企业就可能给新合伙人比其投资额大的净权益,这样就产生了伙权折价。

新合伙人入伙时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新合伙人向原合伙企业投资入伙;新合伙人向现任合伙人购买伙权入伙。

(1)在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进行投资的情况下,对合伙企业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一是商誉法。这种会计处理方法是对合伙企业的资本进行重估,超过合伙企业原投资资本总额的溢出部分就是合伙企业的商誉。二是红利法。这种会计处理方法,不对合伙资本进行重估,合伙资本就是其实际的资本。例如,有一合伙企业,投资人为A和B,A、B各投资5万元,企业资本总额为10万元。由于该企业经营的比较好,该合伙企业现资产价值为11万元,如果C想入伙该企业,并要占50%的伙权,那么,C就出资11万元,而实际上该合伙企业的资本额为5+5+11=21万元。那么该合伙企业的商誉资本就是1万元,C有5000元,A、B各有2500元。

但是如果A与B建立的合伙企业,经过A与B的经营,经营前景不怎么样,合伙企业的效益也不好。A与B想尽快摆脱困境,而C因为掌握了一些技术或其他原因,可以使A与B的合伙企业重新振作。A与B大概就会同意C少出一点钱,C可能仅出9万元就能使A与B同意占投资以后合伙企业50%的伙权。

(2)在新合伙人从现任合伙人的手中购买合伙人的伙权入伙的情况下,如果新合伙人从原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手中都购买了伙权,它涉及了原合伙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尽管不是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投资,合伙企业也应该反应出新合伙人出资与所取得的伙权之间的差额。

如果原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资本比例与其合伙权益比例不一致时,新合伙人从原合伙人手中购买的伙权入伙时,我们应该加以调整,使形成的新的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资本比例与伙权比例一致,这是因为新合伙人从原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手中都购买了伙权,建立了新的合伙关系,相当于形成了一个新的合伙企业,这样做有利于他们以同样的身份参与合伙企业。

A与B建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资产是10万元人民币,A投资6万元,B投资4万元,损益分配率各为50%。经营一段时间后,C与A、B协商决定,C向A与B各投资3万元,取得A与B各50%的伙权。

会计处理如下:

商誉法:对合伙企业的资本进行重估,C相当于用6万元取得了合伙企业50%的伙权,合伙企业的资本就应为6÷50%=12万元,实际合伙企业资本为10万元。其差额2万元确认为商誉,又A与B平分,A与B各1万元。

在确认商誉后,我们还要进行资本比例的调整,合伙企业的资本为12万元,新合伙人入伙后A占25%,即3万元,A本来资本是6万元,还有1万元商誉转的资本,A的资本在确认商誉后应为7万元,所以A转让给C的资本为4万元。同样B转让给C的资本为2万元。

借:商誉20000

贷:合伙人资本?A10000

同时

借:合伙人资本?A40000

贷:合伙人资本?C60000

红利法:对合伙企业的资本不进行重估,即合伙企业资本为10万元。C取得的伙权为4x50%+6x50%=5万元,C投资大于他所获得的伙权的部分,会作为C给A和B的红利。同时我们进行资本比例的调整,合伙企业的资本为10万元,新合伙人入伙后A占25%,即2.5万元,A资本是6万元,因此A转让给C的资本为3.5万元。同样B转给C的资本为1.5万元。

借:合伙人资本?A35000

贷:合伙人资本?C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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