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其他
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1.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适用。
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199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2.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对象的条文均规定在刑法分则当中,共有17个条文,主要包括某些滥用公民自由、民主权利和渎职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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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剥夺政治权利你了解多少?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在法院宣判各类案件里,我们常常能够听到一项名为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在法院宣判各类案件里,我们常常能够听到一项名为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很多人对于剥夺政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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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犯罪分子适用于剥夺政治权利这项刑罚?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罚中对于犯罪分子所使用的一种附加刑,它既可以配合类似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主刑一起使用,也可以单独作为一种刑罚来使用。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罚中对于犯罪分子所使用的一种附加刑,它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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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指的是什么?
不管是在影视作品里还是现实生活,想来大家都有听说过一点,犯罪嫌疑人在被法院宣判后通常还有一条附加刑罚: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不管是在影视作品里还是现实生活,想来大家都有听说过一点,犯罪嫌疑人在被法院宣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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