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新入伙后,需要承担企业之前的债务吗其他

王新刚 2022-09-25 00:19

合伙人新入伙后是否需要承担企业之前的债务

在有限合伙存续期间,中途加入为普通合伙人的,本与加入前的合伙债务无关。本条的第1款规定的含义在于:入伙协议为合伙人内部之约定,在合伙人内部具有法律效力。但入伙协议并不为外部所知晓,该内部约定对合伙之外的第三人债务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故为加强对人债务的保护,在本条的第2款中规定了新合伙人对于其加入前的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本条第1款规定是针对合伙人内部关系而言的,而第2款则是针对合伙之外的第三人而言的,并不存在矛盾。同理,如果入伙协议约定不承担的,此约定针对合伙人内部为有效,对外部第三人则无效。

相关案例

甲、乙、丙为好朋友关系,共同出资设立了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一年后,丁经甲、乙、丙一致同意,入伙成为某合伙企业新的合伙人,A公司在丁入伙前即对合伙企业享有到期债权300万元整。在丁入伙后某合伙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最终资不抵债。A公司起诉某合伙企业和甲、乙、丙、丁四名合伙人,要求某合伙企业还本付息,同时甲、乙、丙、丁四名合伙人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丁抗辩称:该笔债务为其在入伙前已经存在的,且新合伙协议中明确约定丁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丁无需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新合伙协议的约定只在甲、乙、丙、丁内部有效,对外不发生法律效力,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法院最终全部支持了A公司的诉请。

新合伙协议对新合伙人入伙前债务承担的约定,对外无效,对内有效,上述案例中,丁如果实际承担了该笔债务的,可以依据新合伙协议的约定向甲、乙、丙追偿。

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让大家对合伙人新入伙后,需要承担的相关问题的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延伸阅读
  • 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办

    企业间借款合同无效该怎么处理《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

  • 企业逃债有哪些方面的危害

    第一,企业逃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和其他权利一样都受到法肇保护,而逃债的结果将使债权人不能行使其请求权并实现其债权利益。尤其债务人恶意逃债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利益报难得到保障。第

  • 企业债务重组改制的方案有哪些

    企业债务重组改制的方案有哪些一是债权改股权。二是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以“包装债转股”的合法形式来达到逃废债务的非法目的。当企业深陷债务困境时,债权人通过诉讼、仲裁、强制执行、拍卖等手段来解决债务争端,多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