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婚姻家庭

石家庄律师 2021-12-13 13:50

李某有一子两女,其中儿子甲1989年死亡,当时甲有一女乙尚幼。不久,

李某也患病不起,遂亲笔立下遗嘱,其所有的4间房屋及存款1000元由两个女儿丙、丁继承。后李某死亡,丙、丁分割了李某房产和存款。李某的儿媳戊提出李某生前所作遗嘱无效,她和乙均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李某所作的遗嘱。

A.具有法律效力,丙、丁应继承分割遗产;乙、戊无权分割遗产

B.无效,应按法定继承重新分割遗产,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乙、戊继承

C.部分无效,应给乙保留应继承份额,然后再按遗嘱继承分割遗产

D.无效,但戊无权分割遗产,应由乙代甲继承遗产

答案:CD

1.本题中存在遗嘱,且遗嘱中根本没有甲的份额,为什么乙可以代位继承呢.?

2.法定继承人中无论是第一顺序还是第二顺序,根本无规定外孙子女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

为什么可以适用《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

要的遗产份额。

1、李某立下遗嘱前,乙已根据代为继承的原则成为了李某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因为乙其实是代表甲进行的继承)。

2、李某此时立下遗嘱,就必须考虑到法定继承人乙的利益,给她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遗嘱部分无效。

延伸阅读
  • 书面遗嘱范本

    书面遗嘱立遗嘱人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__________市人,现住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 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必须公证吗

    遗书有多种方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

  • 在遗嘱继承时都存在哪些误区?

    随着时代的变化,如今越来越多上了年纪的人都会选择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合理的处置,换句话来说这也是为了让自己的遗产不成为引发子女矛盾的导火索。随着时代的变化,如今越来越多上了年纪的人都会选择对自己的财产进行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