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婚姻家庭

东方律师网 2021-12-21 07:53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夫妻离婚的,因该房产产生纠纷的,夫妻双方应如何分割该房产呢?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案情:

张三(男)与李四(女)结婚后,一直租房住。李四的父母心疼女儿,便在城市二环给女儿购置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李四的名下。李四想把张三的名字也加在房产证上,但是遭到了父母的反对,父母表示房子是给李四买的。

根据以上案情的描述,该套房产属于李四的个人财产。虽然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是李四的父母(赠与人)明确表示是对李四的个人赠与,因此,房产属于李四的个人财产。 法律法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18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在没有明确的约定的情况下时,一般认为该房产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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