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环境保护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是指行为人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限度,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
一是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超过了使受到正在发生危险的合法权益免遭损害所必需的强度;二是在客观结果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在紧急避险情况下,损害尽可能小的合法权益去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是紧急避险的目的所在。只有牺牲较小的权益保护较大的权益,对社会、国家和人民才是有利的。如果本末倒置,因小失大,避险是为了保护较小的利益,而牺牲了较大的利益,这种紧急避险就超过了必要限度。在这种情况下,紧急避险不仅失去其存在的意义,而且由于其所造成的不应有的损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法律明确规定,紧急避险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由于紧急避险行为前提是正当的,行为人主观动机是为了使其他的合法权益摆脱危险,免受损害;也由于紧急避险行为一般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发生的,行为人对避险行为的强度和可能造成的损害行为难以控制,以至其行为的结果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这种损害也不是行为人所希望发生的,所以刑法规定对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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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要区别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同属排除犯罪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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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关知识点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刑法关于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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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异同
两者的相同点在于:第一,目的相同。两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第二,前提相同。两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行。第三,责任相同。两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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