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既要被追责又要回避的禁止行为有哪些法律顾问
这些被禁止的行为一旦发生,产生的后果不仅是触发责令回避,还连带发生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这一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安人员刑事诉讼中既要被追责又要回避的禁止行为有以下四种:
1、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
正常的业务交往可以,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和委托人不行。
2、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无论是主动索取还是被动接受,当事人和委托人的财物和利益都禁止!
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
接受宴请,或者参加由当事人或委托人支付费用的活动也受禁止!
4、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不正当行为。
兜底性规定。无论如何变化形式,只要有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可能,就是。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如果说因为特定的关系而产生回避,是一种回避的静态要求,因为特定的关系往往发生于案件之前,相对于案件的时点来说,属于过去,因此,对于这种回避,仅仅是产生回避的结果;但对于被禁止的四种行为来说,这些行为往往发生于案件产生之后,甚至主要发生在侦查活动开始之后,这些行为的产生,必定会影响案件的公平办理。因此,不仅会产生回避的效果,还应该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后果!
-
女儿非要跟我发生关系怎么办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的是,与女儿发生性关系是严重违法的行为,不仅违背了伦理道德,而且触犯了法律。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禁止与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
-
又跟爸爸做过的吗 和自己的爸爸发生了怎么办
与父亲发生了性关系,是否违法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自愿情况:如果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且女方(即提问者)已年满14周岁,那么这种行为虽然从道德层面可能被视为不妥,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它
-
男子连划十多辆车泄愤被哨兵模式拍下:结果很“刑”
6月27日消息,人啊,终究是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买单。媒体报道,近日武汉一男子因家庭矛盾争吵后情绪失控,竟连续划伤十余辆路边汽车泄愤。他可能没想到的是,其中一台新能源汽车当时开着了哨兵模式,他的样貌被完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女老板看上男下属花300万让其离婚09-12
- 女子丈夫身亡怀疑亲属私领遗体09-12
- 李嘉格车澈官宣离婚,称早已恢复朋友关系09-12
- 母亲病逝 两个美籍女儿判给外公监护09-08
- 继父留600万遗产 继女起诉获137万08-16
- 66岁老头与情人发生关系后猝死!家属起诉情人索赔55万08-15
- 女儿非要跟我发生关系怎么办08-12
- 和亲女儿做爱犯法吗?08-12
- 亲女儿成年且自愿的情况下每天和亲女儿做爱违法吗08-12
- 13岁和姐姐发生了关系,该怎么办?08-12
- 婚礼后同居近一年无夫妻之实,新郎起诉返还财产称新娘“不让碰”,女方被判返还18万元彩礼08-11
- 男子修行10年还俗 向女儿要赡养费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