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司事务

大连律师网 2023-06-11 01:40

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个人和单位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会违反国家对有关发票的征管秩序而希望发生的心理状态。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征管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根据全国人大对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有关问题的解释,刑法规定的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如农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回收发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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