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在外兼职,公司能否提出解除?公司事务

深圳律师 2021-12-26 16:37

 【案情简介】

 【案例分析】

  法院认为,庭审查明,本案王先生一方面向公司申请病假,享受给予的病假待遇,另一方面担任他人公司的经理,从事经营性工作,严重违背其作为劳动者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司据此认定王先生已休的相应病假属于旷工,并进而认定其严重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并无不妥,公司要求不支付王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6万余元的诉请,事实充分、证据确凿,予以支持。此外,王先生要公司告返还被扣除的律师费、公证费10万余元,因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故法院在本案中不予处理。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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