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辨别房产公证书的效力房产纠纷

石家庄律师 2022-02-07 09:53

如何辨别房产公证书的效力

1、从各地公证的发文机关及程序上判定该公证书是否合法。在现在的贷款过程中,比较常见的是内地的公证书,由内地依法设立的公证机关出具,效力及于全国范围。以前的公证机关完全按照行政区划成成设立,有最高级的国家公证处,市级有市公证处,各区县有区县的公证处。但根据去年新实施的《公证法》,该模式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不再按照行政区划成成设立,取消了公证机关的上下级关系设置,将公证机构设置为独立的证明机关,并对名称都做了相应修改。

2、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公证书文的格式,看其是否合法有效。公证文书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其格式是由国家统一规定,根据公证文书的格式也可判断其是否合法有效。我在此讲述一下内地出具的公证书格式,内地的公证文书是由封皮、里页和封底三部分组成。封皮正上方有“公证书”三个字,正下方是公证处名称。里页是公证书的证词,证词由标题、编号、正文、落款和印章四个部分组成,印章包括公证处的印章及公证员的签名章,公证处的印章是圆形的红印,图章的直径为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公证机构名称,名称前段文字在五角形上方自左而右环行,公证处三个字自左而右横排在五角星下方。公证员的签名章,是蓝色的的长方形印章,长4.5厘米、宽2.5厘米,不加边框。在整本公证书的左下方有公证处钢印,该钢印是从封面至封底垂直透体加盖上去的,因此每页公证书均有公证处钢印。该钢印的格式与公证处的印章基本一致,只不过其直径为4厘米,比公证处的印章略小。

3、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公证文书的内容是否明确、可行。在经过上述两项判断核实了该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后,应当对公证文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查,查证公证文书的内容是否明确,可行。在进行实质性审查时,首先应审查受托人的身份,查证受托人是否是委托书中指定的受托人,可根据身份证号码的唯一性来进行核对。其次要审查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间,委托事项应包含购买房屋,申请银行贷款、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对受托人从事的上述范围内的一切签字行为均予以认可。委托权限应该时对委托事项的具体化,明确化,委托期间应明确为从委托书生效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时止。

相关知识:在国外可以办理房产公证吗

可以,在国外办理的委托公证,主要有两种:

1、我国公民居住在国外,并未加入该国国籍的,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公证,出具公证书,该公证书可以直接在国内使用。

2、外国公民包括已加入该外国国籍的华人,提交公证书,应当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且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认证,同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根据领事馆条约,两国互免认证的除外),应为有效,即需经过一次公证,二次认证该公证文书方为有效。

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对于房产的公证书效力怎么来进行辨别都清楚了吧,这也是生活中很有可能遇到的问题希望大家要有详细的了解,才能更好的进行分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咨询律聊网专业律师。

延伸阅读
  • 不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不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公证并不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而是根据当事人的自愿选择进行的一种证明方式。法规因此,只要房屋

  • 买卖房屋合同要不要到公证处公证?

    买卖房屋合同本身不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即生效。这意味着,只要合同满足法律

  • 2020最新财产公证协议书样本

    财产公证协议书,甲方:李某,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王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区(县)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