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出了问题怎么办?医疗纠纷

石家庄律师 2022-05-01 17:48
【事件回顾】张女士(化名)在网络上看到,南山的深圳市传奇光学科技美容有限公司天利名城店做美容光祛斑的效果好,一时心动,就过来做了“美容光”,顺便“脱毛”,但是做完项目,脸部出现红肿、大面积反黑等现象,到医院就诊后,诊断为黄褐斑。卫监部门执法人员到现场后,发现生活美容馆,虽然能够提供《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但是却未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机构的从业人员都没有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店内工作人员正在使用美白光仪器为顾客开展美白光项目,而这台仪器上却没有铭牌标识生产厂家及仪器信息。,【律师说法】
1. 本事件中的张女士做的“祛斑”和“脱毛”均属于医疗美容的范畴,医疗美容不同于生活美容(生活护理、美发、足疗、面部按摩、spa等),开展医疗美容不仅是机构需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操作的人员也是必须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普通消费者在选择医美场所时,要注意查看机构及操作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如果在没有资质的地方进行医美项目,很可能落得“人财两空”。
2.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须持“健康合格证”,广大雇主要提高法律意识,员工直接对外服务顾客的,一定要持证上岗。
3. 使用“三无产品”医疗器械、非中文标识化妆品、护肤品,且进口化妆品未取得进口检验检疫证明的化妆品、护肤品,一旦操作不当,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会造成严重的威胁,消费者在美容院时,也要“擦亮双眼”,毕竟擦到自己皮肤上的产品,还是要慎重选择。
4. 张女士因该美容机构的违规行为,导致皮肤受损,诊断为“黄褐斑”,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美容机构承担。
5. 律师温馨提醒:在美容机构消费时,应保留好必要的发票及相关就诊合同、单据等,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维权也会轻松很多。,【法律规定】
1.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2.《深圳经济特区医疗医疗条例》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器械等;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或者违法所得低于二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患者重度残疾或者死亡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二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造成患者重度残疾或者死亡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途径解决:
(一)自行协商;
(二)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向医患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以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医疗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调解。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4.《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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