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知识产权
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有哪些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行为要点:
(1)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必须首先依法确认商业秘密确实存在。
(2)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实施者,绝大多数要求其具有经营者的身份,而侵犯商业秘密的人则不受该限制。
(3)客观上,行为主体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实施的方式有盗窃、利诱、胁迫或不当披露、使用等。
(4)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或者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经或可能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后果。
以上就是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之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关注律聊网官方网站,在线咨询我们律聊网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理想汽车起诉理想贴膜店索赔120万
7月22日消息,近日,从事汽车贴膜业务的朱先生称,自己经营的理想汽车贴膜店被理想汽车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起诉索赔120余万元。朱先生表示,自己的小名就叫理想,从2012年开始店名也叫
-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表决通过:刷单最高罚2百万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表决通过:刷单最高罚2百万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根据新法,经营者采用刷单、炒信等方式,帮助自己或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情
-
互联网中反不正当竞争法
当今,中国互联网浪潮已经发展到互联网+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产业的创新与法律的稳定反差强烈,释法与适法的困难更加显现。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专设互联网专条,用以确定与厘清互联网生态竞争的规则与边界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04-13
- 争取抚养权律师费多少04-13
- 东方律师网精选问答:精神病可以离婚吗04-13
- 精神赔偿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02-20
- 律师称出轨女教师丈夫或涉嫌侮辱罪02-20
- 女方提出离婚吃亏在哪2024最新法规02-15
- 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02-15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02-13
- 情侣在宾馆一块入住会被警察拘留吗02-05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202302-05
- 婚姻法2023新婚姻法02-05
- 抚养费的支付原则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