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工伤怎么赔偿?劳动纠纷

长沙律师 2021-12-14 04:37

我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一家工厂上班。我工伤事故发生日期是2020年9月4日。鉴定是9级工伤,我在这个工厂月均工资是4800元。住院住了3个月,家人辞掉工作陪了3个月的床,期间还有伙食费交通费什么的。2021年10月我做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直到今天,我依据法律可以多少的赔偿费。单位没给我交任何社会保险。

本问题系一位网友在110法律咨询网给我的一对一咨询留言,内容做了一定的改动,大意没变。

陈律师回复:

您好!按照工伤法律规定,您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数额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4800元/月=43200元。(详见2011年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个月×7109元/月=7109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个月×7109元/月=71090元。

4、停工留薪期工资:6个月×4800元=28800元。

上述四项合计:214180元。

所以,如果您2021年底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至少能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合计214180元。

由于公司未给您缴纳任何社保,所以上述各项赔偿均由单位支付。

备注一:以上计算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参考数据和需要的问题:

1、国务院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 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2014年6月5日公布):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的16个月,八级伤残的13个月,九级伤残的10个月,十级伤残的7个月。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基础上增加20%。

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的16个月,八级伤残的13个月,九级伤残的10个月,十级伤残的7个月。

3、以上暂按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310元(即月平均工资7109元)为标准计算。若内蒙古自治区或乌兰察布市另有统一核发标准,则按最新规定。

4、除以上各项赔偿外,您的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费等。

延伸阅读
  • 免费律师咨询工伤交通事故重复赔偿的范围

    工伤交通事故重复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费:受害者在治疗工伤交通事故造成的伤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2. 误工费:受害者因工伤交通事故而丧失劳动能力,导致误工的收入损失。3. 伤残补助金

  • 工伤后着急辞职有赔偿吗

    工伤后急于辞职是否能够获得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工伤后辞职是不影响赔偿的。一、工伤认定情况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前提。如果工伤得到认定,则无论是否辞职,都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

  • 工伤可以请律师赔偿吗

    在我国法律中,职工因工受伤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赔偿:一是社保途径;二是诉讼途径。一、社保途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受伤,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