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审查后具体如何处理刑事案件

深圳律师 2021-12-13 13:50

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所需材料齐备,并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此外,还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2.对于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

3.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的,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4.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2?6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决定不予受理;

6.对于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延伸阅读
  • 女孩为保胎儿杀死家暴丈夫被公诉

    山西忻州市,15岁小姑娘小清怀孕,被丈夫家暴致流产,令她想不到是,丈夫没有任何悔改之心,反而变本加厉变得更加暴虐,烟头烫、皮带抽、钳子夹,动不动就对其一顿暴揍!即便当着她的家人面,也毫无收敛。这样的日

  • 宁波外教杀害女学生被提起公诉 提起公诉后多久审判?

      据@宁波检察,2021年8月20日,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沙迪德?阿布杜梅亭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由公安机关于2021

  •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要符合什么条件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要符合什么条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要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例如因民间纠纷引起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等。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

您身边的法律专家 快速匹配专业律师,
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已提供49958次咨询
0/500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