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群殴他人怎么处理?刑事案件

牡丹江律师 2022-07-16 11:35
公安机关:“因未满16周岁,不执行拘留处罚,责令监护人加强监管”。
江西抚州,又发生一起未成年人霸凌事件。6名未满16周岁的女生,在光天化日之下,肆意殴打一名13岁的女生,揪头发、扇耳光、踢下体,无所不用其极。,真是够嚣张的,光天化日,朗朗乾坤,6名未成年人竟然没有丝毫顾忌,在公园对一位年仅13岁的女生大打出手,这是目无王法、无法无天的体现。,事后,据公安机关警情通报,6名女生均未满16周岁,其中1名女生未满14周岁。,毫无疑问,6名女生的年龄还属于涉世未深的年龄,但法律之下无例外,6人肆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结伙斗殴,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已经构成寻衅滋事,应当处5日至10日拘留,并处5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具体到本案中,6名女生结伙殴打他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本应当接受行政处罚,但由于其年龄关系,均可免受“牢狱之灾”。,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因此,本案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5名女生,虽然被处以拘留的行政处罚, 但却因为年龄原因,无需去执行十多天的拘留。,至于另外一名未满14周岁的女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综上所述,6名女生虽然肆意殴打他人,但却没有一人被拘留。,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6名女生虽然因为年龄的原因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如果其监护人仍然不懂得严加管教,终究会导致其走上违反犯罪的道路。,“年龄”不是未成年作恶多端的保护伞,频繁出现未成年欺凌事件的背后,是否是学校、家长、监管部门的失责,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如果真是一昧的批评教育,只能助长未成年的不正之风,甚至成为她们肆意炫耀、耀武扬威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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