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械伤人致1死3伤怎么判?刑事案件

德阳律师 2022-05-16 13:13
“砰!砰!”,河南洛阳,发生一件令人恐怖的事。大街上一名31岁的男子,持械疯狂地追砍在场群众,并打砸过往车辆。警方迅速处警,口头警告男子,却遭到男子攻击。民警鸣枪警示无效后,开枪击中男子腿部,并将其制服抓获。,据警方通报,男子姓锁,因行凶已导致1名群众死亡,3名群众受轻伤,部分车辆受损。具体案件,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真的太吓人了!光天化日之下,在公众场合,竟持械攻击无辜群众,太恶劣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生活中遭遇什么不如意,都不是如此犯罪的理由,必须严惩。,锁某的行为,明显以挑衅社会、寻求刺激、取乐发泄为目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随意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罪。犯本罪的,最高可处10年有期徒刑。,锁某持械攻击路人,导致1人死亡,3人受伤,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呢?个人认为,虽然形式上是符合的,但综合考虑他的行为,在公众场合行凶,且造成多人受伤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已经严重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故应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到本案,显然已经造成他人死亡、受伤、财产受损等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应当判处死刑。,那么,锁某一个行为同时构成两个犯罪,该如何处罚呢?,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所以,本案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判处其死刑。,成年人的生活,没有容易二字。生活没有希望,也要努力去改变,而不是迁怒于无辜的群众。行凶改变不了自己的正向处境,相反会毁了自己的一生。切记,冲动是魔鬼。做傻事之前,多想想自己的父母、家人。世界还是很美好的,为了不顺心的事,伤害他人,更是伤了家人和自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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